• 索  引  号: 620823/202402005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12-27
  • 有  效  性:有效
  • 发文字号: 崇政办发〔2024〕59号
  • 发布日期: 2024-12-27 14:35
  • 标       题: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强化崇信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和提高声环境质量,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根据《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平环委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结合崇信县城市区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崇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强化崇信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和提高声环境质量,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根据《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平环委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结合崇信县城市区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崇信县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已不能适应环境现状及新形势下的声环境管理的要求。为此,我县委托平凉市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24-2028)》,在此基础上,结合崇信县城区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对我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分。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区划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

(2)区划应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3)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城市,可根据城市的地形特征去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4)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5)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依据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结合崇信县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情况和结构特征、城市规划以及城市用地现状进行划分。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及时限

(一)区划范围

根据《崇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沿汭河河道,北至S304省道、龙泉路,西至经三路、新西街、锦山路;东至产业路、锦山路;南至刘家山。本功能区划区域包括崇信县主城市区域,总规划面积5.29平方公里。

(二)区划适用时限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适用时限为2024-2028年。

本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五、崇信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具体内容

根据《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24-2028)》,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为四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片区,即由中部老城风貌旅游服务组团,西城区组团组成。1类区规划面积为1.837km2,占总规划建设面积5.29km2的34.73%。

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2个片区,即由中部老城风貌旅游服务组团,西城区组团组成。总面积2.387km2,占总规划建设面积5.29km2的45.12%。

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1个片区:东城区产城融合组团,总面积0.156km2,占总规划建设面积5.29km2的2.95%。

4类声环境功能区:崇信县城区划分的交通干线区域,主要包括锦山路、新西街、团结路(主干路)、芮鞫大道、创业路、西街、东街、青年路、双拥路、经三路、锦屏路、槐荫路、公园路、永丰街、龙泉路、滨河北路、团结路、产业路、文锦路、文化路、朝阳路、人民路、CGL1、CGL2、S304、G312。

各类功能区与城市交通干线的距离: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当临街建筑低于三层楼房(不含三层)时,与相邻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与相邻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与相邻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总面积0.91km2,占总规划建设面积5.29km2的17.2%。

相关链接:《崇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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