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政策解读

根据《2024年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平环委办发〔2024〕3号)文件要求,原有的《崇信县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已不能适应环境现状及新形势下的声环境管理的要求。为此,我县委托平凉市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24-2028)》,在此基础上,结合崇信县城区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对我县城区

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分,现就起草情况作以说明。

一、与原区划的差异

1.名称发生变化。原区划是《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年)》,新编制的区划名为《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24-2028)》。

2.面积发生变化。《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年)》面积为6.05平方公里,本次调整后区划面积有所缩小,总面积是5.29平方公里,该面积、范围与《崇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范围一致。《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年)》中,声环境1类区3.64km2,声环境2类区1.08km2,声环境3类区0.48km2,声环境4类区0.85km2。《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 (2024-2028年)》声环境1类区1.837km2,声环境2类区2.387km2,声环境3类区0.156km2,声环境4类区0.91km2。

二、起草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委托平凉市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对原有的《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年)》进行了重新编制,形成了《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24-2028)》,2024年5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编制的区划统一组织省级专家进行了评审,评审意见反馈我县委托的区划编制公司进行了修改完善,随后于10月23日向县直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2024年12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审查意见,经修改完善后于2024年12月27日正式以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并通过门户网进行了政策性公开。

三、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区划方案。

四、主要内容

《区划》共有共有八章,主要涉及5个方面内容:一是原来的《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年)》面积为6.05平方公里。本次调整后区划面积有所缩小,总面积是5.29平方公里,该面积、范围与《崇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范围一致。二是1类区里面《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年)》将北部汭河两侧的休闲、度假、服务组团(梁坡村和汭龙堡旅游区)、老城组团、西部新区组团(鱼堡子生态公园以及商业住宅)划分为1类区,根据《崇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居住用地、机关团体用地等I类用地减少,因此声环境1类区面积由原来的3.64平方公里缩小到1.837平方公里。三是2类区里面《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年)》将中心组团(城市中心经济市场混杂区域)、新世纪商业居住混杂区划分为2类区,根据《崇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增加,因此声环境2类区面积由原来的1.08平方公里扩展到到2.387平方公里。四是3类区里面《崇信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2018-2022年)》将东部工业组团划分为3类区。《崇信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东部工业组团区更名为东城区产城融合组团,且规划面积减小。因东城区产城融合组团西侧区域以商业用地、文化用地为主,因此本次声功能区划将东城区产城融合组团东侧区域划分为3类区,调整后3类区面积由原来的0.48平方公里,缩小到0.156平方公里。五是4类区里面随着城市发展交通线路不断增加,因此4类区面积有所增加。由原来区划的0.85平方公里,扩展到0.91平方公里。

相关链接: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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