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海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6年5月25日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海霞同志任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梁喜军同志任新窑镇监察室主任;

陈国春同志任黄寨乡监察室主任;

齐军科同志任木林乡监察室主任;

关建平同志任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免去:

秦钧海同志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范克会同志新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尚天福同志新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王  坤同志柏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秦彩玉同志县司法局柏树司法所所长(副科)职务;

李小伟同志黄寨乡财政所所长(副科)职务;

梁康生同志黄寨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冯文轩同志黄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杜小虎同志新窑工业园区社会事务科科长(副科)职务;

王会生同志新窑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朱海元同志新窑工业园区综合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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