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6年4月5日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梁超斌同志任县安委办主任,免去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明芳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秦琰钧同志任县水土保持局局长;
文振鸿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
马 辉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物价局局长;
秦钧海同志任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王义宏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
贾晓锋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裴军林同志任县公安局锦屏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麻 彬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免去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职务;
王小福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罗晓龙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副科),免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得俊同志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
王耀辉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副科);
黄俭林同志任县城区第二小学校长,免去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位继军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免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赵志俊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
免去:
马改秀同志县城区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朱自胜同志县安委办主任职务;
高峰同志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职务;
张富仓同志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张建伟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王铜记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李德贤同志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尹家兴同志黄寨乡黄寨九年制学校校长(副科)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