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铜城工业园区、新窑矿区工业开发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赵振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免去县公安局木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志伟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黄寨派出所所长职务;
卫灵祥同志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职务;
王高勋同志任县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职务;
郑耀武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所长职务;
王飞同志任柏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免去柏树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永刚同志任新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免去柏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燕子同志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免去柏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关永刚同志新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璟同志县司法局锦屏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