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陈社教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政府】关于陈社教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崇信县人民政府 发布人:张博文 发布日期:2015-03-04 审核人: 编辑: 点击量:8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接市委平任字〔2014〕80号和县委崇任字〔2014〕28号文件通知,陈社教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县政府2014年12月5日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予以正式任职:

陈社教同志任崇信县新窑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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