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刘定国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建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锦屏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彦涛同志任平凉市森林公安局崇信县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梁强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周晓文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试用期一年);
于博涛同志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转珍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史恩怀同志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新林同志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贾晓锋同志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