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信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1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8日,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司法所所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印发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和《朱鸿鹏同志在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

(二)压实整改责任制定印发了《十六届县委第一轮(2022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压实了整改责任,明确了整改目标,细化了整改措施,规定了整改时限。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切实增强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日常监督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和“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对3个方面19条问题不等不靠、立行立改,督促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快整改进度,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做到了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长效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紧密。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政策理论学习形式单一,与司法业务工作联系结合不紧密,学习深度浅表化,只是标题性的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坚持每周一例会集中学和个人自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等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将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整改进展: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未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17年度至今,仍以党组会、支委会代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整改情况: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了崇信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②认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整理、资料归档等工作,做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单独记载保存。

整改进展: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司法行政职责仍有差距。

问题3:依法治县办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2019年机构改革后,2020年6月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仅召开了一次协调小组会议,2020年5月执法协调小组召开了一次协调小组会议,2021、2022年度两个协调小组未召开小组会议,未对每年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①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压紧靠实责任,强化学习教育,加强督促指导频次,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等方式方法,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依法治县办职责、组长职责、议事规则、督查分析调度等工作,认真完成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法治县办的职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在10月中旬均召开了一次工作推进会议,对第四季度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普法目标责任,近期,欲结合“八五”普法工作积极筹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③执法协调小组开展督察检查4次,对督查出问题的单位下发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切实全面提高全县执法工作水平。

整改进展: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行政执法工作检查监督不经常。2019年评查案件560件,2020年评查案件515件,只是将案件评查结果下发被评查单位,后续未进行跟踪督办;案件评查不严谨,个别案件签字不完整,内部评查制度执行不严格,通过走访了解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3个单位,每年由本单位开展自查评审,县司法局每年6月份对上年度行政执法案件只进行1—2次抽查,案件评查仅是口头业务指导,未出具案件评查意见,存在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全县564名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部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案件963件。对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一次回头看,督促执法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开展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工作监督检查2次,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3次,有力推动行政执法单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我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依托“信用中国(甘肃)”双公示系统,各执法单位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787条。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工作要求,对全县各执法部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数据统计。

整改进展: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5: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还有欠账。按照《司法部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基层司法所目前还普遍存在标识标牌陈旧,不符合规范化建设统一标准;人员力量不足,对基层干部职工关心爱护不够,如新窑司法所未配备所长,仅由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1名见习生维持日常工作,黄花司法所正式干部仅所长1人,导致日常工作不能有序开展且日常经费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甘肃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总体要求,以“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为目标,在全县7个司法所中深入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培育创建,已向省市申报“枫桥式”司法所1个,“枫桥式”调解组织1个,“枫桥式”调解员1个;按照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建设要求,对全县7个司法所统一设置了司法所门头、标牌、门牌、工作牌等,将办公场地科学划分为前台接待、社区矫正、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四大功能区,司法所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工作标准统一上墙。办公设备进行升级,目前共有电脑30台、打印机10台、照相机7部、执法记录仪8部、人脸识别签到仪3部,指纹签到机7部,基本满足了日常工作需求;积极和编办、人社等部门衔接,为黄花司法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聘任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黄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聘任1名退休司法老干部担任新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为黄寨司法所和新窑司法所各增加了1名工作人员。招录青年就业见习生5名,进入司法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其中黄寨1人,柏树2人,木林1人,新窑1人。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类业务培训6场次,案卷评查活动2场次,本周四准备开展司法所业务大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衔接,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统筹划拨经费,严格按照《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采用报账制,司法所工作人员可使用经费每人每年4000元,利用转移支付保障公用经费、办案经费、野外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经费等支出每所每年不少于5万元,确保了司法所正常运转、高效工作。⑥制定崇信县司法局督查调研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与,深入基层司法所调研指导5次,了解司法所实际情况,帮助解决水、电、暖等实际的问题。

整改进展: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6:普法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普法宣传仅限于利用集日、宣传日上街悬挂横幅,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传统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频次较低,信息发布内容不够丰富,推进“八五普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崇信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建立“1+1+1”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体系。即“一个首要任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个共性清单”(宪法及其相关法、党内法规、民法典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个个性清单”(与领导干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共性清单内容占比不少于70%。全面推行“六个一”要求,保证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落细,近期,正在衔接有关部门筹建崇信县普法在线考试平台,并筹备国家工作人员县上学法用法考试。②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大力提升新媒体普法水平,把新媒体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平台。拓展学法用法工作,做好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年度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利用“崇信普法”微博、今日头条新媒体平台坚持每周发布普法信息3条以上,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各类多媒体发布内容丰富的普法内容,如以案释法、漫画说法、微视频等,累计刊发县上普法信息1678。③突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先进性和实践性,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开展好“八五”普法各项活动。在普法典型培育上出实招,进一步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及时发现、挖掘、总结普法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培育普法工作特色亮点,加强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等基地建设,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申报全省第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申报柏树镇木家坡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我县司法局被申报为全省“七五”普法先进集体。我县3个单位被申报为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6名个人被申报为全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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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不严谨。2020年7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统一名称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出台以后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中2021、2022年度月综合考评记录和季综合评议记录中仍存在“社区服刑人员”称谓;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措施简单,灵活运用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上未破零。

整改情况:①加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集中业务培训3场次32人次,到司法所开展个别业务指导12人次,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熟悉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依法执法,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②加大社区矫正点检巡查工作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司法所、矫正对象家中开展现场点检18人次,通过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开展远程点检5场次,网络定位核查1300余人次,电话点检57人次。开展执法督察9场次,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档案格式,确保了矫正对象管控措施到位、矫正工作流程合法、矫正记录真实有效。③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需要,完善修订社区矫正相关制度12个,建立健全了涵盖人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及奖罚、社会保障、解除矫正、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了完备长效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使社区矫正工作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运转有序。④是加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发放力度。大力宣传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的最新政策及申报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鼓励对象积极申报。对申请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的安置实体和被安置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走访、逐一谈话、现场查看等方式调查核实11人,做好资金发放的初审工作。今年已有10人通过了省市审核,补助经费5万元已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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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

问题8:司法局党组对管党治党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班子成员认识不清,抓落实不够,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抓手,廉政风险管控不严。2019年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整改情况:①坚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策理论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主题党日、周一例会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加深对政策理论知识的理解认识;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主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在党组会议上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③深化宣传教育工作,集中观看《零容忍》《双刃剑之殇》等廉政教育宣传片3场(次)、召开司法行政系统科级干部集体约谈会1次,警示党员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素质和廉洁从业意识,筑牢纪律红线;④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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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问题9:差旅费审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局机关和公证处已对差费单上领款人处签字不全的,通知本人补签;对未附出差审批单的,通知本人进行核实和说明,补签了出差审批单;对出差审批单主要领导未签字的,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了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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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0:采购备案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经对照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采购均在当年年初预算范围内采购,并向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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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1:记账凭证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对花名册签字不完整的已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了补签;对未附附件资料的搜集补充了附件资料;对未附收款方有效证件的已补充了收款方有效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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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2:项目建设资料不齐全。2020年司法局226000元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及验收单等资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已收集到预决算及验收单等资料,验收人员在验收单已签字,进一步完善了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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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风建设不扎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问题13:文风不实,把关不严。2019年11月11日上报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的《崇信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崇司发〔2019〕194号)文件中,截止2019年11月,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76人次,代表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3件,受援农民工46人,涉及资金32万元;2019年11月25日上报县人社局的《崇信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崇司发〔2019〕219号)文件中,截止2019年11月,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76人次,代表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诉讼法律援助案件8件,受援农民工55人,涉及资金28万元,两个文件上报的事由相同,但数字前后不一致。

整改情况:①把好法律文书关。凡是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上报的需要局机关出具的文件,能认真研究审核,做到文风朴实、表述规范,内容真实,操作性强;②在文稿质量上下功夫,能做到任务明确目标清晰,内容实在,文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③凡报送上级部门的文件均能做到经局办公室审核后按照时限及时准确呈报;凡对外的各类公文,均做到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修改把关并签名后按程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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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4:重难点工作推动不力。2018—2021年度法律援助工作总结中存在的“法律援助人才引进不够广泛,法律援助经费利用不够充分,办案过程和案卷制作需进一步规范”三个问题,连续四年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①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②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法律援助初审工作,确保基层群众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按照县政府办、县公管办、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项部署要求,认领梳理服务事项79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52项,保质保量完成了权利事项认领、事项编目、数据挂载、案件录入等各项工作;③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最大限度为群众减轻诉累,降低维权成本;④3名工作人员进驻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⑤对已结案的援助案件,做到及时归档,组织评查小组成员开展案卷评查2次,对2个装订不规范的案卷由业务人员按要求重新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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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5:未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范工作。

整改情况:每月定期组织公证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要求确定具体的人员作为审批公证员,在以后的办证过程中严格根据《公证程序规则》执行公证审批制度,坚持逐层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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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问题16:党费收缴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度7—12月份党费未按月收缴,而在12月份一次性收缴。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党费交纳标准,做到每月及时收缴,规范管理,半年和年终按时上缴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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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7: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2020年4月5日吸收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未在支委会讨论确定。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规范了发展党员程序,把好了发展党员的“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能够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整改进展: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8:党内政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未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未建立问题整改台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未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未建立问题整改台帐;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未进行意见建议征求、谈心谈话,未建立整改台帐;“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建立整改台帐。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明确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和意义,确保了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常态化、规范化。

整改进展: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7.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问题19: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2021年至今,持有公证员资格证的人员1名,因缺少公证员,全县公证业务停滞无法办理,破解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有差欠。

整改情况:对于符合申请公证员资格的1名人员已上报申请执业材料,10月份已取得司法部公证员资格任命,并将公证员签名章已向司法厅备案,现正等待司法厅分配公证员办证账号并准备办证相关工作。

整改进展: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办工作要求,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在抓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把压力传导到机关党员干部的“神经末梢”,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落实力度不减、措施不软,努力做到共性问题即知即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不健全的制度,坚持抓好落实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紧制定完善需要建立的制度,对标看齐、抓早抓小,切实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35-931148

电子邮箱:3225118042qq.com

通讯地址:崇信县团结路640

邮政编码:7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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