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信县妇联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8年9月至11月,对县妇联支部进行了巡察,于2018年12月29日向县妇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县委巡察组巡察县妇联党支部,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单位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

(一)靠实领导责任。巡察反馈会议召开之后,县妇联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了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分析县妇联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18年11月以来党支部共召开3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修订党支部学习、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2条,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会议研究讨论并多次完善,形成了整改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分管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单位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措施、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由专人负责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定期在班子会上通报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分管领导和干部整改落实不力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检查 1 次,批评教育 2 人(次)。

二、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县委第三巡察组共反馈我支部3类11条问题,其中即知即改问题9条,2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在6个月内建立长效机制问题2条,目前11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一)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教育形式单一,多为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缺乏互动交流和民主讨论”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修订的《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0次,修订支部学习计划1个,新增学习讨论、心得交流、知识测试等多种学习形式。二是利用QQ群、微信公众号、党员微信群等网络媒体,转发、传播、学习最新政策理论知识和党的建设相关业务知识16条,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模式,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三是在集中学习日组织互动交流3次,就学习的相关内容开展民主讨论,进行思想交流,探讨学习、工作心得,促进工作推动和个人进步。

2.关于“理论学习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够”的问题

一是以学习促进步,结合“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深化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灵魂深处转变观念,形成以学促做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研讨交流每月1次,结合学习到的知识如何更好的运用到妇女工作中去,开展思想大讨论,支部各党员干部逐一发言,形成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思维模式,每名党员提交心得体会及研讨材料2份,确保学习扎实开展,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二)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3.关于“部分党员党费交纳花名册党员未签字”的问题

一是补齐了党费交纳花名册的党员签字。二是学习党员党费收缴相关规定,及时收缴党费,每次收缴时经党员签字确认。

4.关于“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无党员互评情况,党支部没有评定意见,上级党组织未审核”的问题

一是填写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的党员互评和党支部评定意见,交由上级党组织审核。二是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每次评议时将党员互评、党支部评定、上级党组织审核等程序落实到位。

5.关于“2018年度三会一课纪实表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未签字”的问题

一是2018年度“三会一课”纪实表已交由上级党组织审核签字。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相关制度,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核签字的及时上报审核。

(三)其它需要巡察事项

6.关于“2016年1月29日支出招待费350元,无审批单和相关文件”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会人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不合理的财务凭证入账报销。二是经查阅2016年1月29日单位办理的事项,理清事由,已补齐审批单和相关文件,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7.关于“2016年2月4日支出喷绘写真1960元,票据为2000元,支出签字不明确”的问题

查阅相关票据,补签了实际支出金额为1960元。今后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实际支出与票据额度有差额的,经手人须在票面上签上实际支出金额。

8.关于“2016年4月5日支出植树造林工程款2000元,无协议或合同,无收款人有效证件”的问题

查阅相关凭证,与工程承包责任人联系,签订协议,收集了收款人有效证件,补齐了相关所有资料。

9.关于“2016年12月7日支出餐饮费150元,无接待审批单”的问题

查阅相关凭证和当时工作情况,补齐了接待审批单。今后接待费、餐饮费支出严格实现审批制度,相关凭证资料必须完备。

10.关于“2018年8月8日支出运费300元,未附收款人有效证件”的问题

查阅相关票据,联系收款人,在凭证后附上了相关有效证件。今后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培训,严格记账凭证资料收集。

11.关于“2018年度会计凭证装订不及时”的问题

装订了2018年度会计凭证,并保证今后会计凭证及时装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支部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办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全县妇女事业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的同时,认真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剖析根源,针对症结狠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单位落地生根。

(二)健全工作制度。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继续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具体联系方式:

 话:0933—6121913

电子邮箱:cxxflbl@163.com

邮政信箱:崇信县妇联办公室(崇信县滨河西区统办楼229办公室)

 编:74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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