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崇信县xxx在崇信县xxx施工期间承诺如下:
一、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设置门头牌匾及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崇信县城区街道门头牌匾要求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严格按照核准内容进行施工,做到安全、美观与道路周边景观相协调。
三、户外广告设置确保规范、安全,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设置后不妨碍消防安全,不对建筑物日常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如出现施工事故,由承诺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设置电子屏幕,承诺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公益宣传工作。
五、保证定期对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施工围挡、桁架、展台等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对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及时维修、翻新或拆除。
六、因日常维护不善,导致设施倒塌、脱落、失火等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承诺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未按审批方案进行设置的,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按要求整改或拆除。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后如遇市容整治或示范街规范等,无条件配合拆除或更换。
八、以上承诺如未能落实,愿意接受部门作出的相关行政处罚。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自愿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人):
(单位盖公章、个人按手印)
年 月 日
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建立诚信经营长效机制,我单位公开向社会承诺:
一、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将诚信经营作为全体员工的共同理念和行为准则。
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不违背社会公德,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与同行保持良好的竞争与合作,不搞不正当争。
四、严格履行承诺,信守合同,不欺诈、哄骗和损害消费者与用户利益。
五、坚持以人为本,完善服务体系,及时合理地解决消费者与用户投诉。
六、加强企业管理,做好教育培训,培育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
七、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八、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
承诺单位(人):
(单位盖公章、个人按手印)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