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受理机构

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五、申请材料

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殊车辆驾驶员操作证、行驶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城市道路受损赔偿承诺书

六、申办条件

1.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2.已经取得拟通行路段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超限车辆通行路线、时间审批许可意见

3.超限运输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图

 

九、办公地址

崇信县政务大厅二楼233窗口

十、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十一、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

十三、送达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四、咨询电话

0933-5933683

十五、投诉电话

0933-612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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