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受理机构
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五、申请材料
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殊车辆驾驶员操作证、行驶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城市道路受损赔偿承诺书
六、申办条件
1.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2.已经取得拟通行路段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超限车辆通行路线、时间审批许可意见;
3.超限运输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图
九、办公地址
崇信县政务大厅二楼233窗口
十、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十一、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
无
十三、送达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四、咨询电话
0933-5933683
十五、投诉电话
0933-6123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