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四、受理机构
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五、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法定代表人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六、申办条件
1.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
2.不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安全;
3.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并在规定期限内清理和拆除;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图
九、办公地址
崇信县政务大厅二楼233窗口
十、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十一、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二、办理结果
无
十三、送达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四、咨询电话
0933-5933683
十五、投诉电话
0933-6123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