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现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4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创建进工地”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凝聚创城工作合力,夯实文明创建基础,按照崇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崇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进”活动实施方案》(崇创城组发〔2021〕2号)精神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场所测评标准要求,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决策部署,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对标《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年版)》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整治各类不文明行为,打造优良社会秩序,提升市民综合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宣传阐释,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全力以赴开展“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进一步强化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改善施工环境,利用建筑围挡开展公益宣传,推进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确保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中不丢分。

活动范围

全县新建、续建房屋和市政项目工程

四、工作重点

1.规范工地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全面实行封闭管理,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之间要做到无缝对接。房屋建筑工程周围设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公用工程设置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环保、美观。

2.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发挥建筑工地围挡宣传阵地作用,施工单位利用建筑围挡大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并对脱落围挡绿毯、破损公益文字及时进行整改替换,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

3.加强施工扬尘治理。按照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三个必须”扬尘防治要求,各建筑工地按要求设置移动雾炮、外架喷淋系统,施工进出大门设置洗车台,封闭施工、现场硬化、安装扬尘检测仪、出入工地车辆遮盖,封闭存放砂、石等其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4.做好环境卫生治理积极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治理,立“建筑垃圾日清理”制度,对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等区域垃圾及时清理不得积压,做到无建筑垃圾堆放现象。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围挡周边共享单车、电动车、机动车规范停放。

5.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规定施工单位应对噪声排放进行监测、记录和控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各施工单位科学安排作业时间,确因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报环保部门审批,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张贴夜间施工公示公告,取有效降低噪音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6.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施工现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排查,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路  宽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黄自成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于勇军 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刘红荣 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克轩 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

.       王福成 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监督员

        刘红菊 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监督员

        梁亚运 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监督员

        路  芳 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监督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崇信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于勇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的组织实施。

工作安排

“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按照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10日至2021年11月14日)。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进行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引导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大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15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3.督导检查阶段(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月16日)。分发挥督查考核推动作用,从2021年12月16日开始,由县住建局负责,对“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消极应付、推动措施不力、活动效果欠佳的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4.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月17至2022年12月31日)。县住建局将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认真做好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准备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差距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县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将工作任务抓在手上,主动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带头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加强督查检查。县住建局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检查的方式,对“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进行督查检查,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果断停工停业整改,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3.广泛宣传动员。“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媒介),大力宣传开展“文明创建进工地”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举措,及时报道行动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反面和正面典型案例。同时,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项目采取公开曝光、列入“黑名单”、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形成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工地测评标准

     2.创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分标识参考样图

     3.崇信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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