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崇信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遵照执行。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8日
崇信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依据《甘肃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甘建设〔2021〕226号)、《平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平住建发〔2021〕389号)文件要求,结合住建行业承担的实际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部署,全面调查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承灾体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灾害属性信息,摸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的数量、质量、分布底数、灾害属性特征等信息,完成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信息需求,支撑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
二、调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标准时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实际存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其中,房屋建筑包括所有城镇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和所有农村房屋建筑(分为住宅和非住宅);市政设施包括指定规模以上的市政道路、市政桥梁。
(1)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调查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城镇房屋建筑与农村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包括城镇范围内各类住宅类及非住宅类建筑(不含在建建筑)等。农村房屋包括农村范围内各类农村住宅房屋、农村非住宅房屋(不含在建建筑),其中农村非住宅房屋包括个人、村集体、政府、企业等产权主体所有的各类非住宅建筑,包括公共服务建筑、商业建筑和工业(生产)仓储建筑等。
(2)市政设施
市政设施调查范围包括全县指定规模以上的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桥梁为城市范围内修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和道路与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市政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含四条车道及以上)及以上、连接重要设施(如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的道路、与公路普查道路衔接的城市道路、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不在此次调查范围之内。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表
(一)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的基本信息、建筑信息和抗震设防情况等。城镇房屋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单栋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的基本情况、建筑结构和设防情况、使用情况等信息;农村房屋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包括农村集体用地范围内的农村住宅房屋和农村非住宅房屋,在国家统一提供的房屋建筑调查底图基础上,实地调查各类农村房屋的建造年代、结构类型、用途、层数、抗震设防等信息。
(二)市政设施
市政设施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的基本信息和设防信息。市政桥梁为城市范围内修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和道路与道路立交;市政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含四条车道及以上)及以上、连接重要设施(如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的道路、与公路普查道路衔接的城市道路、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市政设施调查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开展工作,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掌握的信息及现场调查,获取市政道路、桥梁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情况等信息。
(三)调查表
根据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不同的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国务院普查办已经统一制定了城镇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农村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市政道路普查信息采集表、市政桥梁普查信息采集表等6份调查表。其中,使用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表格,原则上依据所在土地的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填写城镇房屋建筑表格,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填写农村房屋建筑表格。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但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仍为征收前自建的,填写城镇房屋建筑表格,但需明确判断是否经过专业设计建造。表格的使用不代表对房屋性质的认定。
调查表所设调查项目全部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的调查软件系统中,通过信息化方式录入和汇交数据。调查表及调查软件所设项目的填写,依照国务院普查办印发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技术导则》实施。
四、调查方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进行,对在标准时点实际存在的每一栋单体建筑、每一条(座)市政道路、市政桥梁为单位进行调查、登记。本次调查统一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省住建厅统一分配权限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底图和软件系统。省住建厅将于近期统一分配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软件系统账号密码,随后另行正式通知。
(一)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调查主要是内业提取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体(户)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建筑单体(户)轮廓底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统一下发的调查软件PC端或APP终端录入单体(户)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用途、层数、使用、设防水平等信息。
(二)市政设施
市政设施普查主要是获取市政桥梁、道路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水平等信息,同时通过外业实地调查的方式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地理位置、类型、数量、设防情况等空间分布和属性信息进行全面补充完整。市政设施调查以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为底图,提取市政道路和市政桥梁单体数据,在利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统一下发的调查软件PC端和APP端填报市政设施调查信息,形成满足要求的市政设施调查成果。
五、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为确保住建领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住建领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路 宽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自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大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耀辉 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信彦军 建设办主任
王新辉 村镇办主任
朱文军 建设办干部
贾晓辉 建设办干部
梁惠钦 建设办干部
梁福荣 建设办干部
杨宁宁 村镇办干部
朱 晶 村镇办干部
朱怀青 房产服务中心干部
关洁琼 房产服务中心干部
刘婷婷 房产服务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办﹐黄自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住建领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由建设办负责县城区市政设施调查及本次普查数据汇总工作;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县城区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村镇办负责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本辖区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乡镇同步将调查数据录入调查软件系统,负责各自调查数据的汇交和质量审核。
六、调查时间要求
2021年10月完成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审核并汇总上报。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初步核查成果,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进行调查工作的,要加强对具体调查信息采集人员和一线调查人员的培训,确保调查数据质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进行调查的,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专业能力的审查,优先选用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机构,房屋鉴定、检测、房地产评估机构,或具有同等专业能力的机构,原则上应由专业技术队伍承担专业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查责任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崇信县住建领域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科学推进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细化落实工作举措,保质保量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为调查成果的后续再利用打好基础。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责任部门要深入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宣传工作,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积极组织调查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相关培训,并结合我县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调查工作任务特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组织基层普查人员和一线调查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量。
(三)严格质量把控。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过程质量控制、分类分级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督查和抽查机制,指定专人或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指导、检查本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各部门负责对各自调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及时解决和处理普查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平凉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规范组织开展调查。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中数据采集、数据汇交、分析处理、评估区划等获取的数据和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漏,不得用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外的目的。对于调查数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数据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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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平凉市住建局。
崇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