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下达二○一八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两不愁、三保
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根据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申请,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对 2018 年部分财
政专项扶贫项目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需调整项目
本次计划对 3 个扶贫项目进行调整,涉及资金 254.6557 万
元。其中,2017 年西刘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结余资金 0.1557
万元,2017 年“雨露计划”项目结余资金 4.5 万元,贫困村村
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250 万元。
    二、项目调整计划
    计划将西刘村村集体经济发展结余资金、雨露计划项目结余
资金、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基础母牛补
贴、贫困户危房改造、“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等项目。具体如
下:
    1.贫困户改厕项目调整。将原计划资金 435.2 万元调整为
252.4 万元,改厕对象由原来的 1088 户调整为 631 户。
    2.养畜暖棚建设项目。将原计划资金 141 万元调整为 137 万
元,养畜暖棚数量由原来 141 座调整为 137 座。
    3.基础母牛补贴项目。计划安排资金 207 万元,扶持贫困户
饲养基础母牛 1035 头,每头补助 2000 元。
    4.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将原计划资金 93 万调整为 304.5
万元。对 175 户贫困户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其中,对纳入 2018
年全省危房改造项目的 70 户贫困户每户补助 1.35 万元;对 105
户户贫困户每户补助 2 万元,实施危房改造。
    5.“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项目。将原计划资金 20 万元调
整为 55 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在省内外接受中职、高
职教育的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每生每学年补助 1500 元。
    6.项目管理费。安排资金 2.9557 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
的前期论证、规划编制 、审计评估、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
理、项目资料印刷等。
    三、相关要求:
    请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
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细则》规
定,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滞留扶贫资金或随意调整项目,同时,要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公示公告制、工程监理制,到村到户项
目要与贫困村、户签订扶贫协议,切实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
进度,项目完成后,要组织竣工验收,及时审核报帐,确保按期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扶贫、财政等主管部门要配合审计、监察委等部门,加强对
扶贫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努力完成 2018 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项目计划各项工作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崇信县关于对农村住房不安全、饮水不稳定及因病负债严重等问题进行集中攻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崇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崇信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