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辖4镇2乡2个园区,共79村410村民小组,总人口10.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2万人。2013年底按照“一核二看三比四评五公示”的贫困识别方式共精准识别出贫困人口5206户19657人,贫困面为23.8%。2014年减贫2个村,脱贫1210户4800人,返贫59户200人,年底剩余贫困人口3996户14857人,贫困面下降到18.1%。 2015年减贫4个村,脱贫1044户4000人,返贫20户70人,年底剩余贫困人口2945户10811人,贫困面下降到13.2%。2016年计划减贫2342户9000人。
一、进入程序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一核二看三比四评五公示”(一核农户收支状况,二看家庭生产生活条件,三比收入、住房、财产状况,四评议即农户申请、小组初评、村两委审议、村民代表决议,五公示即村、乡两级公示和县级公告)的办法,根据农户申请,填写农户家庭基本情况核查表、查看生产生活条件,综合比较住房、财产状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贫困户初选名单,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查并审批认定后在各村进行公告。
二、退出程序
每年11月初,由乡(镇)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入户按照《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对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指标达标情况进行测评。达到退出验收标准的,填写贫困人口退出验收表,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核实签字、拟脱贫户签字认可。拟退出名单由村两委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扶贫工作站站长(扶贫专干)签字认可,报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户到人政策标准
一.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每户补助12500元(其中:中央7500元,省级3000元,县级配套2000元)。
二.易地搬迁的补助标准:建设标准,中央补助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在农村建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具体控制标准:家庭人口4人以下的,住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主;家庭人口为4人的,可适当增加到80平方米;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住房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城镇购房安置的,家庭人口4人以下的,购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主;家庭人口为4人的,购房建筑面积以75平方米为主;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住房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补助标准,建档立卡户每人补助8000元、提供长期贴息贷款每人3.5万元;非建档立卡户每人补助5000元、每户提供低息贷款10万元。
三.教育扶贫政策支持:一是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制度。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二是实施中职免学费制度。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中职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三是实施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以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为重点,所有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四是实施高职院校免学费和书本费政策。全市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五是实施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为贫困家庭考入高职(专科)、本科院校的学生每生每年解决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政府贴息,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四.卫生扶贫政策支持:对高血压、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33种慢性病实行门诊定额补助,将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大到50种。从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五.社会救助政策支持:2016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月补助标准为:一类285元,二类249元,三类84元,四类58元;五保户集中供养每月528元,分散供养每月400元;孤儿集中供养每月1000元,散居每月660元。
六.金融资金政策支撑:一是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以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贷款对象,每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全额贴息、用于发展富民增收产业的专项贷款。二是建立扶贫互助资金社。以村为基本单位,政府从财政扶贫资金中无偿提供一笔资金,由村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管理小组按照“民有、民管、民用,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原则,在村内有偿周转使用。扶贫资金互助社借款一般由3-5名会员签订互助联保协议,单笔借款10000元以下,借款期限一年以内,借款占用费率参照基准利率执行。
七.精准培训政策支持:1.劳动力培训。整合资源,实施农牧、林业、人社、扶贫、妇联等部门培训项目,开展就业技能、劳务品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示范培训、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确保户均有1人拿到职业资格证书。2.两后生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以及未纳入建档立卡的社救户、低保户、残疾户、烈军属户、计划生育户、因灾返贫户被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等职业教育(含各类大专学校、高职学校以及已改制为职业院校的三本院校)的学生,给予扶贫助学补助。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技工学校补助一年,中等专业学校、大专和高职补助两年,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2年补助3000元。
2016年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