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
“餐饮浪费现象,触目惊心、令人痛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为了在全县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推动崇信县餐饮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消费,推动形成“全民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现结合2021年9月29日通过的《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号召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立即行动起来,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
一、引导理性消费。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提升餐饮供给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并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小份、小量等不同规格、不同分量、不同组合的餐品;
(二)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在餐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或张贴公益广告,提倡“适量点餐、拒食野味、分餐分食、光盘行动、剩餐打包”等文明餐饮行为,营造文明就餐氛围,并由服务人员主动提示、提醒和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取餐;
(三)在菜单中标注餐品规格、建议食用人数等信息内容,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
(四)提供团体用餐服务的,将反餐饮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和服务流程,按照用餐人数科学合理配置菜品和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务的,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反餐饮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取餐;
(六)在消费者用餐后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饭菜,配备卫生环保的餐盒、餐袋等用具,提供打包服务;
(七)推进厨余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其他形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餐饮服务提供者推行“公筷公夹”,对小份、小量餐品,可实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
餐饮服务提供者可通过积分奖励、折扣优惠等方式,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奖励,激励消费者践行“光盘行动”。
二、厉行勤俭节约。广大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要优化管理模式,实现按需、按量供给;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常态化管理,切实加强管理和教育,培养员工和师生的节约习惯;建立志愿者劝导机制,引导员工和师生吃多少打多少,对浪费行为说“不”。
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采购、加工到用餐全流程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种类及加工制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防止餐饮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餐饮浪费意识。
单位食堂应当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动态管理,根据用餐人数采购、制作和配餐,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饪水平,按照健康、经济、规范的原则提供饮食,注重饮食平衡。
单位食堂应当开展用餐满意度调查,及时优化供餐服务、改进供餐方式,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引导用餐人员适量取餐、用餐;加强用餐期间巡查,对餐饮浪费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和批评教育。
餐饮服务经营者和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在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打折、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或者进行捐赠。
对于销售或者捐赠的临近保质期食品,餐饮服务经营者和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显著标示并明确告知。
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餐品份额、规格、建议食用人数等信息内容。
希望大家履行责任和义务,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在严格遵守《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创新经营模式,引导文明消费,推动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在崇信蔚然成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