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的告知书


 

全县广大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

根据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2021年第5次会议安排部署和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告(13有关规定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人员(含从业人员)要自觉扫健康码和行程接受体温测量,保持“一米线”距离,在餐饮服务单位非就餐时要佩戴口罩。
    2.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要按规定频次(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做好经营场所日常消杀及通风换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体温检测制度,落实食品和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追溯。督促进店消费顾客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卡”信息人员实名登记等相关工作客流量较大人流聚集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场所要通过限流、分流,设置“一米线”等措施,严格控制人流密度,疏导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特别是商场超市严禁开展商品促销活动,避免人员集聚,对体温检测异常的消费者、发现来自涉疫地区“红黄码”人员的要立即向乡镇(街道),村社()报告,第一时落实管控措施
    3.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单位要严格管控进口冷链食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管理(专用通道进货,专区专柜()存放、专区使用,不得采购无海关报关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省、市及其他地区通报涉疫进口冷链食品严厉查处未经报备“体外”循环行为所有从事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周必须做核酸检测,凡符合疫苗接种年龄条件无禁忌症的,均应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4.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用餐顾客,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夹”服务,提醒顾客按需适量点餐,杜绝浪费,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消费者要文明就餐,自觉使用公筷公夹。

    5.加强外卖管理推行食安封签,线上餐饮服务单位用于顾客自取或者外送的餐食,宜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专用食安封签。如无封签,可选用一次性使用、不可复原的材料封闭外包装,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外卖配送人员健康管理及配送设施设备消毒管理。

6.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得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和餐馆大型宴席)。确需举办的,要全面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严控人员,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双报备”制度,经当地社区(街道或乡镇)疫情防控办同意后方可举办,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和有流感等症状人员参加。各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已收取消费者大型宴席预定押(订)金的,要无条件予以退还。

7.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着工作服上岗,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消毒。推行食品从业人员佩戴一次性手套,但必须经常更换,且在更换间隙以及未戴手套时洗手。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注意个人卫生。

 8.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措施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经查实将一律停业整顿,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恶劣、屡教不改单位,将公开曝光,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广大满费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坚持勤洗手勤消毒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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