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强化年 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强化年

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平凉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治理,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毫不松懈抓安全,千方百计保稳定,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彻底治理顽瘴痼疾,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全面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 ,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加强民用航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航空运行绝对安全,确保人民生命绝对安全”精神落地见效,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明显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管控重大风险能力、治理突出问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瘴痼疾,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工作原则

——强化治理,清仓见底。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深化源头治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化治理力度和深度,全面清存量、防增量,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不留死角。

——强化攻坚,重点突破。敢于动真碰硬,做到严管细查,触及要害,深入攻坚克难,力求在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

——强化基础,标本兼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健全安全生产体系,不断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基础。

——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发扬能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勇担当精神,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尽心尽责,以上率下,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

1.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和企业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切实做到交通运输行业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安全和发展,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持“两个至上”,扛稳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心怀“国之大者”,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各其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支部(总支)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两个绝对安全”,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以重特大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将批示指示精神分解成可以行动的任务指南,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要通过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狠抓责任落实,抓细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做到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坚决守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底线。〔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履职尽责

4.严格落实党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党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确保在我交通运输行业落实落地。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推动将农村道路交通、非法营运、危险货物运输、超限治理等涉多部门管理的安全生产问题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的地盘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组织落实。落实《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贯彻“放管服”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核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名单、公开曝光、信用等措施运用。积极协调解决基层单位报告的难以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有效投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法定职责,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恪尽职守。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重点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下属企业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在安全责任上统一纳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督促指导生产企业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关键岗位按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危险岗位用工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未经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强化危化品车辆驾驶人员、押运员以及公交、客运交通工具等驾驶人员、工程建设及道路养护领域劳务人员实操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关心关怀关爱。〔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寓执法于服务,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信息共享,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格查处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要求,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按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管理部门管辖企业名单,强化精准执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相关工作指导。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基层一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执法保障水平。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制度,组织实施系统化执法培训,推动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11.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对职责范围内各领域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组织深入摸排本领域、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全面摸清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底数,建立“五个清单”,明确管控责任人,对风险实施动态管控。实施风险“图斑化”管理,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尤其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领域和环节,局属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领导带头全面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全部动态清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进建立健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做好举报受理、核查处理、结果运用等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彻底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把大检查贯穿全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检查对象、内容和环节全覆盖,突出基层一线和结果运用,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一查到底,对查出的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建立台账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实施销号闭环管理,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局安委办将组织检查组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客车非法营运、公路运输“百吨王”、危险货物非法运输、工程转包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依法精准采取执法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从严处理非法违法行为。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处理,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加大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力度,坚决曝光批重大安全隐患, 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屡犯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统计纪检监察部门,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威慑警示作用。〔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挖非法违法行为保护伞。深挖严打幕后关系网,梳理斩断利益链,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使各级各方面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6.道路运输。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加快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覆盖率。强化重型货车监管,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动态监控管理。严格查处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和瞒报、谎报、非法夹带等违法行为,依职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公安、应急等部门,优化通行管控政策,畅通道路运输通道,保障车辆有序通行。研究建立部门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机制。〔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公路运营。联合公安部门按照《甘肃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公里,危旧桥梁改造3座。强化实施管辖内省道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推动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深化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联合铁路部门加快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发挥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市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持续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城市公共交通。按照道路客运管理模式,加强县城区城市公交和出租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范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员技术考核制度,加强驾驶员技能考核和从业资格审查,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符合安全行车要求。加大驾驶员安全法制教育,强化安全操作、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培训,切实增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水路运输。稳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平安船舶”等专项行动,整治违法超载超运行动,以龙泉市景区水域为重点,加强船舶检验机构和重点船舶检验质量管理,强化航行船舶适航性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不上船、七不出航”制度和恶劣天气禁航规定。〔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公路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公路工程“红线问题”动态清零,实行红线问题责任倒查到岗到人,严肃追责。加强高墩大跨及钢构斜拉桥梁施工、大型沉井围堰作业、复杂地质隧道掘进、高边坡深基坑开挖、大型模板支架挂篮等专用设备安拆及施工等重点作业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桥隧、恶劣气象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高处和高边坡等施工作业,以及临时用电和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防汛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落实防汛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工程项目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降低对工程建设影响,确保施工驻地和作业场地安全。坚持工程建设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持续开展“安全红袖章”“专项整治纠察员”“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完善并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严查分包转包行为。加强对分包转包行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将公路工程建设、公路养护和道路运输动态监控等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专业资质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的法律责任。重点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建强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强化对分包等关联单位的指导监督,实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所有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对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严查挂靠出借资质行为。加强资质规范化管理,按照“条块结合、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工程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视情节轻重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市场。〔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特殊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23.加强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管控。制定重大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推动当地人民政府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码头等重点场所中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实施驻场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研判和安全风险会商,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强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指导意见》,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季节性规律特征,提升防范化解季节性风险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全力做好雨季汛期、开工复工密集期、农忙时节等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事故教训汲取

25.加强事故调查。建立事故险情技术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和教训汲取制度,坚持刀刃向内,深入剖析事故和重大险情发生原因。完善交通运输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交通运输事故的,同时开展技术调查和管理调查,查清安全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监管责任,并提出追究属地责任的建议。〔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6.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明确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及相关要求,建立事故数据定期核对机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四查”“两个倒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负责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局安委办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强化事故调查结果运用。落实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 “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刀刃向内,以事故责任追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查找管理短板和漏洞,用事故教训推动破解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严抓整改、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切实做到引以为戒、以案为鉴,坚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研判预警

28.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加强行业安全发展政策及热点问题研究,跟踪安全生产热点焦点问题,强化形势研判,及时汇总分析基层一线安全动态、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信息,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提出相关防范措施建议,每季度编报安全生产形势研判报告。〔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建立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制度,结合季节、环境、区域、领域、形势、重要时段等各方面特点,总结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做到见事早、出手准,及时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工作。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靠前协调调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等在岗履职,将重大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应急处置

30.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市委、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值班值守工作的有关要求,推动应急值班工作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日常应急值班有机制、重要工作有指南、关键环节有标准。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实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应急运输保障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协同联动机制。优化与地方政府联合救援机制。推进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完善交通安全监管与救助基地、站点布局。加强公路抢通保通应急装备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2.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统筹抓好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专班作用,全力做好应急物资运输、疫苗运输等服务保障。坚决落实省界等重点领域防控措施,因时因势修订防控工作指南。严格落实“两站一场”、交通运输场站、服务区和工具消毒、通风等措施,坚决避免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推进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局属各单位和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进度安排

2022年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情况,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调动各方力量,计件挂账,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员,一项一项逐个开展,强力推进各项任务。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相应制度标准,确保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于12月13日之前报局安委办。要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全过程,将工作内容纳入交通运输工作全局谋划推进,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加强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难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着力跟踪问效。要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畴,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强化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局安委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强化年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行业宣传平台和阵地,发挥信息网络传播优势,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推进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宣传范围,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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