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1.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组织理论学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系统学习、研讨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决把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在行业内深入贯彻执行。

2.树牢安全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暨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成立行业安委会。健全完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履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科学谋划、认真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扎紧安全生产篱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突出主要领导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厘清安全监管边界。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的落实,严格规范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和依法诚信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跟踪督办和考核评价,严肃追责问责,对不履行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4.加强日常监管,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模式方法,严格落实综合执法主体责任,理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体制,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安全监管职责,规范监督检查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规范水平。

二、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时间段安全生产稳定工作

5.认真做好“春运”、“全国两会”、“国庆”“二十大”等重点时间段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超前谋划,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督促企业和单位深入细致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生事故较多或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行业和单位采取驻点督查、分片包干、高频督导、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一线安全监管。

6.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及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预警研判,根据阶段性特点和发展规律,提前谋划,狠抓春运、全国两会、春节、汛期、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交通运输工作特点、天气变化和工作实际,及早研究部署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措施,及时做好预警预防各项准备工作,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扎实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7.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按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对照任务清单,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聚焦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治理巩固提升,综合运用法治、行政、科技、信用等多种手段,推动破解地区、领域、单位长期制约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做到重大风险得到根本解决。

8.开展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营运领域安全整治。道路客运方面,按照“一车一策、一企一策”的方式,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准入环节客运市场供求状况和安全风险评估、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紧盯57座以上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高风险车辆,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加快淘汰更新,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引导农民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增加对农民安全交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农民安全便捷出行。旅游客运方面,积极会同公安、文旅部门强化旅游客运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查违法包车、违法载客、越线运营等行为,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普通货运方面,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放管服”事中事后监管。新业态监管方面,规范网约车、网络货运发展,督促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加强营运安全管理。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城市公交驾驶员心理健康和应急处置培训,提升城市公交运营安全水平。

9.持续推进公路营运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实施公路安全提升和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行动,组织开展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水平;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紧盯长大桥隧和长陡下坡路段运行监测,强化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加强团雾预警技术研究。开展干线公路桥隧管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当年新发现四、五类桥隧处治率达到100%,普通干线公路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0%以上。依据《平凉市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会同公安等部门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狠抓公路运输“百吨王”整治。

10.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整治。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持续推进“坚守公路水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资质资格审查、部门协同、警示教育、约谈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加强桥隧施工作业、恶劣气象和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施工作业、高处和高边坡施工作业、临时用电和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对红线问题跟踪督办。

11.强化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安全整治。严格落实《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监管。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加快推进危货营运车辆智能主动安全防御系统的安装应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治理和挂靠经营,整治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有执法队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

12.做好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落实行业消防责任,部署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培训,加强对施工工地、客运站场、交通枢纽、客货运输企业和办公场所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防控,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督促本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相关单位全部签订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接入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持证上岗。

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13.深化防范化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指导意见》及《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按照《甘肃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分险分类分级辨识、评估与管控手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对照32项重大风险清单,全面排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实施重大风险点“图斑化”管理和动态跟踪检测,确保本辖区和系统内重大风险底数清、状态明、责任实、管的住。推动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实落地。

14.做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定《2022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计划》,与局属单位签署《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解决不想管、不会管、不敢管问题。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通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机制运行、制度执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实施非现场监管执法,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咨询。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及时开展安全生产约谈,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5.组织事故深度技术分析和“回头看”。开展典型事故深度分析,深刻剖析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管理和技术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利用典型案例警示片,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开展典型事故“回头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闭环整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推动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16.强化安全评价监管。督促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扎实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督促安全评价咨询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企业慎重选择资质信誉良好、专业能力强的评价机构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实施安全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对出具虚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与实际不符或者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被评价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限制其在行业内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工作。

五、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17.建立安全改革发展体系。加强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发挥行业安委办综合协调、督导督办作用,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运用第三方机构资源,推动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建立社会和企业内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8.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推动部省联建项目“甘肃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省交通安监系统)使用,运用“互联网+监督”的方式,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和网上监督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和重点监管为主、信息化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交通运输企业注册、入网使用不低于80%。

19.培育安全文化体系。以文化引领安全意识、促进安全行为。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舆情风险监测和引导。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好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的推广复制。持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不断

完善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及措施。

20.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各企业做好安全例会、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监管人员安全教育全覆盖。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做好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职业素养。推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实施持考试合格证上岗。

21.开展重点营运车辆驾驶员应急技能培训。重点围绕如何实现雨雪冰冻、寒潮、大风、大雾、团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安全驾驶,如何在车辆自然、车辆失控以及如何使用避险车道等突发紧急情况下合理采取应急安全驾驶,以及应对突发身心健康等原因导致车辆失控、报复社会危险驾驶员驾驶、不发分子危害驾驶员正常驾驶、正常营运车辆上纵火、投毒、爆炸等损害车辆和乘客的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对重点营运车辆驾驶员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

22.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行业监管单位和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交通保障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应急演练。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灾害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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