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3月3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平凉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措施”。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发现问题、力促整改、标本兼治、防患未然,突出依法监督、责任落实、源头治理三大重点,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控,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副局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局班子其他成员、县乡公路管理站、道路运输管理局、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及局安全办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活动。

三、检查排查内容

(一)共性问题检查

1.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落实及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情况;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

2.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各部门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情况;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开展情况;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违法转分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激励情况;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等。

3.典型事故教训汲取情况。全面汲取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甘肃兰州兰海高速“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7·20”地铁5号线淹水倒灌事件、贵州“9·18”客船翻沉事件、云南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11·26”重大涌水突泥事故等典型事故和重大险情案例教训情况,是否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

4.历史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排查去年以来各级安委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对已反馈、已发现、已暴露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行业重点领域检查

1.道路运输领域:突出运输企业只挂靠不管理问题治理,围绕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身心健康状态、岗前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对所有“两客一危”驾驶员进行排查,凡是存在问题的,一律暂停从事营运。加强车辆技术性能维护、检测、使用、审验、管理等制度落实,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营运车辆上路。强化“两客一危一货”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督促企业做到车辆运行和动态监控同步,对报警行为及时有效处置。督促客运企业对农村客运班线、客运班车途径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进行现场勘验,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严厉打击包车客运实际载客人数、主要途径地、运行时间、有效期等信息同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信息严重不符的违规行为。严格检查客货运站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突出对危货运输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严格罐式车辆达标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推广使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网约车和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安全生产情况。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539号)和《关于强化道路货物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2]561号)设计内容落实情况。

2.公路运营领域:重点检查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旧桥梁改造实施进展、公路安全风险源排查整治进展;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整治;重点路段保通保畅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时段安全应急设备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情况;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加快公跨铁立交桥、平交道口移交整治。

3.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方面,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等车辆技术性能保障、安全标识标志、消防灭火器器等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按要求强化车辆驾驶区域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557号)涉及内容落实情况等。

4.水路运输领域:重点检查老旧船舶专项整治、涉客运输船舶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员适任状况、船舶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节假日值班值守和水情、天气预警信息传递情况。

5.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检查在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作政策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落实施工图设计审查,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桥隧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到施工现场带班值班情况。工程用炸药、雷管等易爆用品规范管理情况。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桥梁、水下作业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工作流程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公路桥梁支架、吊装设备等防抗恶劣天气、桥面等高处堆积物防高空坠落、开挖深基坑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施工车辆管理及工地交通管控情况等。

6.行政执法领域:重点检查对客车非法营运、公路运输“百吨王”、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车辆维修企业非法改装、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转分包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情况。

7.消防安全领域:汽车客运站、水运码头、货运站场、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项目施工驻地用电管理、动火作业制度落实情况等。

四、组织实施

大检查工作贯穿全年,把自查和市、县督导检查相结合,将自查自改、监管执法、督导检查等工作贯穿始终,全面推动持续整改。

(一)动员部署(4月27日前)。各监管单位及部门要对照方案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领域开展全覆盖检查,结合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和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重点内容,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企业自查(贯穿大检查全过程)。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查报告经生产经营单位法人确认签字,每月一次报监管单位(台账信息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清单为模版)。

(三)全面开展检查(贯穿大检查全过程)。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检查的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督促相关企业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限期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从事生产作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难点,严格监管执法。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将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列入重点执法检查名单,增加执法检查频次,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统筹协调推进,狠抓整改落实。要结合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前期专项行动中形成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同时,要把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两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检查。

(四)强化社会共治,严格追责问责。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28、网站信箱等手段,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甚至酿成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五)积极宣传发动,做好信息报送。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的35条具体措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要定期向局安全办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作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报送2条工作信息,每季度至少报送一个典型案例。分别于6月13日、9月13日、12月13日前报送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篇: 崇信县交通运输行业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下一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