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民政局党组 关于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责任编辑:张晨辉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四个方面14个问题,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认真排查,扎实整改,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一)精心组织动员,周密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分析、研究谋划,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上,局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坚持以上率下,逐条认领、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促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在征求市局及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县民政局党组《十六届县委第四轮(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细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具体到事、具体到人,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三)聚焦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针对整改完成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更高的起点、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来谋划和推进工作,真正通过巡察整改促进我局党的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存在差距,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用结合有差距”方面。
①关于“学习党的政治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结合每周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进行重点学习,做到了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等,先后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开展专题研讨4次,有效拓展了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三是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测试,结合实际制定了班子成员个人自学任务清单和专题调研课题计划,按时按期推进落实,随时检验学习成果,提升学习实效。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还不够到位”方面。
②关于“对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审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二是加强对各乡镇、城市社区社会救助业务指导,切实做好补贴对象评定、调查摸底、公开公示等基础工作,确保不发生超范围发放补贴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问题。至目前,共有城乡低保2751户6402人,特困供养人员276户288人。三是联合县财政局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确保所有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系统按时发放到户。资金发放后全部录入乡村振兴监督平台接受群众和社会长期监督。今年以来,累计支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810.29万元,有效保障了基本民生。四是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平台有效开展家庭财产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和及时性。今年以来,共开展信息核对127批17073户37877人次,新增低保对象374人、特困对象17人,按程序退出562人。五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明确办理期限。督促各乡镇、城市社区加快临时救助申报进度,确保了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目前,已发放临时救助2623户3773人641.593万元,有效发挥了救助资金效益。六是责令木林乡党委针对2019年1月“平均分配”临时救助资金现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对与会同志进行集体约谈,深刻剖析原因,扎实认真整改。同时,组织召开民政领域警示教育大会,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基层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回头看”,对镇、村、社三级民政干事进行政策培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还不够到位”方面。
③关于“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各社会组织进行督查,召集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召开社会组织清查整顿会议,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截止目前,注销1家,就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进行安排部署,专人进行排查,未发现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现象。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至目前,所有社会组织均已完成年检。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新窑镇中心敬老院院长进行约谈,对黄花乡敬老院院长进行免职。三是制定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行管理制度、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流程图。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机关工作人员、未就业大学生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实现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化水平。
(4)关于“履行职能职责还不够到位”方面。
④关于“推进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慈善协会指导,召开了第二届慈善协会会员大会,单位会员增补2家民营企业,个人会员增补5个民营经济人士,截止目前,现有61个会员中民营企业7家、民营经济人士13个,占32.8%。二是利用“崇信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慈善协会的性质、宗旨、任务及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截止目前,共募捐资金12.49万元,其中引导会员募捐资金8.04万元、参与“爱心甘肃慈善助学”项目发起“一起捐”募捐4.45万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全社会各界人士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营造为社会慈善事业奉献爱心、积德行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县慈善事业稳步前进。
(5)关于“履行职能职责还不够到位”方面。
⑤关于“推动移风易俗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发挥婚姻登记窗口前沿阵地作用,为婚姻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咨询、婚前辅导等服务,签订崇信县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承诺书、婚价彩礼报备表189份,引导婚姻当事人带头抵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陋习,树立积极向上的婚嫁观念。二是下发《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先进示范村遴选工作的通知》,通过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引导广大群众向善向上、自觉维护公序良俗。三是紧盯特殊节点,在5.20举办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七夕节举办崇信县第六届婚俗文化节,倡导新婚夫妻摒弃不良婚俗,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尚。四是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文明祭祀倡议书》,同步组织各乡镇、城市社区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彩页1400份,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推动移风易俗的认识和认同。搭建线上“云祭祀”祭祀平台,引导群众通过网络祭祀自觉践行文明、低碳祭祀理念,弘扬殡葬文明新风。截止目前,引导居民群众集中治丧85起,有效解决丧属在公共场所违规搭设灵棚、大操大办的乱象。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6)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⑥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业务责任人员,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召开全县民政工作暨民政系统廉政工作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约谈,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7)关于“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⑦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审核把关不严,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了《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明确采购限额。二是召开信访专题会议,通报2024年全局信访工作情况,并根据业务分工,对于具体业务信访件,明确了负责人与办理人,做到责任到人。针对2019年制定的《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出现“不属于党工委、管委会受理范围的问题”,局党组负责人对全体职工进行了约谈,严防了此类事情再次发生,重新修订了《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三是制定了《崇信县群众生活保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做到有安排、有预案、有措施。不断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落实。落实领导接访工作制度,对来访群众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相关诉求。
(8)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崇信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务知识,对历年来各类账套记账凭证进行回头看,对会计凭证封面、明细账簿封面等未加盖公章的问题全面补充完善。目前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2〕24号)要求,对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再进行采购,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3.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9)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方面。
⑨关于“发扬民主集中制不充分,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落实落细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日常会议召开过程中,坚持班子成员先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后再民主决策,严格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记载,对会议讨论事项,详细记载讨论过程及决策意见目前所有记录程序规范、要素齐全、内容详实。
(10)关于“抓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⑩关于“抓党建工作思路不宽,主体责任落得不实,重安排部署,轻督查检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印发了《2024年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制定了述职评议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整改期限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对往届党支部换届、补选等工作“回头看”,不断规范选举会议过程、选票印发、结果报告及相关流程资料,做好归档整理,确保了支部各项工作规范运转。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方面。
⑪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不规范,谈心谈话不扎实、应付差事,问题整改不主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今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程序和要求,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要求坚持动真碰硬、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会上自我批评深入深刻,相互批评一针见血。同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中干部职工存在问题,对全体职工开展了集体约谈提醒,达到了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效果。二是对标2023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建立了班子及个人整改台账,逐一整改落实。
4.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
(1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方面。
⑫关于“从政治高度认识和看待整改工作不够,在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巩固成果上不够有力,巡察反馈问题存在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制度,开展历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存在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防止纠而复发。日常会议召开过程中,做到坚持班子成员先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后再民主决策,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同时,详细记载会议讨论事项,明确讨论过程及决策意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再次“反弹回潮”。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具体为: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存在差距,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关于“履行职能职责还不够到位”方面。
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崇信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投资25万元打造崇信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成了县、乡、村(社区)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有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 “四个一”服务5681人次。二是利用“雷锋日”“端午节”等活动日,广泛开展义诊义检、防养老诈骗宣传、爱心宴、集体生日会等活动50多场次,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实施木林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黄花乡黄花塬村、柏树镇木家坡村、锦屏镇西街村互助幸福院。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无障碍坡道、安全扶手等适老改造全面完成。投资8万元在俪景御苑小区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处,配套了按摩椅、棋牌桌等休闲娱乐设施,免费向居民开放和提供服务。下一步,针对芮溪文苑、世纪花园等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有差距的问题,待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配建公共用房之后,我局将尽快配套相关养老服务设施。针对黄寨、铜城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加大宣传、积极动员等方式,目前黄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入住老人5名。铜城敬老院因消防设施配建不到位,暂不具备运营条件,我局将积极衔接省市争取资金,尽快建设消防设施,达标之后及时运营。
三、持续抓好整改,巩固拓展成效情况
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抓早、抓小、抓典型,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一是抓整改,促落实。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持续推进整改成果巩固提升。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紧盯不放、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切实以巡察整改推动民政工作上台阶、出特色。
二是建机制,压责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压紧,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用心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强队伍,提效能。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及“能干事、干成事、敢担当”的进取意识。持续正风肃纪,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力整治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锻造一支具有高度凝聚力、战斗力、创造的民政干部队伍,持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
崇信县民政局党组联系方式:0933-6121800;电子邮箱:cxxmzj@126.com;
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933-623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