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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社区:“1+4”工作法畅通“小微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屈鸿飞 来源:城市社区纪工委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基层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化基层监督极为关键。近年来,城市社区严格落实“1+4”工作法,通过厘清一张清单、采取四项措施,紧盯“小微权力”和便民服务需求,将“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作为治理党员不正之风和遏制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举措,通过厘清权力清单、前置权力管控、强化权力监督等措施,对居民关心、关注的“小微权力”进行梳理、归纳,实现了监督“小切口”推动廉政“大变局”,让群众身边的问题在基层社区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为推动城市社区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做到了“清单之外再无权利”的依权定权、依法履职。

梳理清单,厘好社区“微权力”

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入户走访、“有事说一声”咨询台咨询、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居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迫切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梳理出了群众最密切关注的城镇居民低保、保障性住房、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等权力清单8大类18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补贴、参保登记、技能培训等便民服务清单6大类44项,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实施范围、职责要求、流程步骤等内容,厘清权力界限,实现清单覆盖、分类确权做。至目前,4个基层社区共接待各类人群5680余人,征求意见324条,梳理归纳25条。

强化宣传,阳光运行“零距离”

以解决群众办事难、监督难为着力点,通过阵地上墙、微信群推送、入户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让群众一看流程图就明白要办的事找谁办,清楚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程序。同时,充分利用党务、居务公开栏等载体,运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党务公开栏目,将“两委”换届选举结果、党内组织生活、党费交纳等党组织建设情况和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民生事项的办理过程、结果“晒”在阳光下,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小微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至目前,4个基层社区公开党务、居务事项120余件。

畅通渠道,议好群众“大小事”

以提升群众主人翁意识为关键点,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凡是涉及公园城市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重大决策都经社区党支部提议、党员大会审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决议,从根本上杜绝社区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实现了传统意义上的“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探索推出“有事说一声”为民服务机制,建立实施网格员“日巡查”和“民情快报”制度,让居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直接反映诉求,群众表达诉求渠道,使一些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得以解决,避免了越级上访问题发生。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推行“小区议事厅”系列活动,让居民群众主动讲诉求、说心愿、诉苦衷,社区可以随时全面掌握居民情况,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减少不和谐、不稳定事件发生。至目前,收集到民情民意180余条,已全部梳理完成。

规范管理,督好群众“管家人”

建立“党工委主导、社区主责、各方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模式,每个社区确定2-3名联系包抓领导,实时督查指导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并落实工作周例会制度,及时掌握社区、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指导工作,形成机制。积极组织社区“两委”班子、居监会成员、党员干部专题业务培训,让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场学习,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和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和有效实施监督并形成多方联动,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严督实查,盯好身边“微腐败”

成立由纪工委牵头的“小微权力清单”日常督导检查组,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让社区党员干部更加清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自己该干什么”。通过设立“有事说一声”咨询台、监督举报箱、民情监督热线等方式,群众可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中“应公开而未公开、未按规定时限内办结和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至目前,纪工委带头督导检查23次,纠正问题8次。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城市社区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不仅实现了群众足不出户开展监督,还确保了社区“小微权力”规范、阳光、有效运行,从源头杜绝“微腐败”,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撬动基层大治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居民群众谋幸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城市社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