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及过程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维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甘肃省城镇供水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崇信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起草了《崇信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保障管理办法》,通过书面、现场开会讨论等方式,征求了相关部门、企业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上会的讨论稿。
二、主要构架和内容
《崇信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保障管理办法》由四部分组成,共16条。第一部分为第1-5条,主要阐述了办法制定的目的意义、依据原则、适用范围、相关部门、企业职责划分等方面内容。第二部分为6-9条,主要阐述了故障抢修时间、应急保障、停供流程等方面内容。第三部分为10-16条,主要阐述了停供责任、经费保障、监管责任、信息发布,执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