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620823/20230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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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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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2-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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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崇信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按照中央农办等5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建立村庄建设有规可依、农民建房有章可循的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产生活质量。2023年8月底前完成7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二、编制要求

(一)多规合一,科学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结合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内容,坚持多规合一,突出实用性导向,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统筹落实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产业发展空间、农村住房布局、景观风貌引导、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九个方面编制要求,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加强农村道路、供水、垃圾、污水、厕所治理和风貌控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大提升。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村庄分类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对于重点发展或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编制实用的综合性规划。对于不进行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的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作为村庄规划。对于综合性的村庄规划,应加快编制,科学确定发展方向,统筹考虑与周边村庄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居民点集中或连片建设。对于紧邻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详细规划。

(三)突出特色,传承文化。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农业农村农民和生产生活生态实际,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尽可能多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及各类资源配置的效率,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加强历史文化遗迹、古树名木等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体现和传承乡村地域文化,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

(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持村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审查审批和公示公告要求,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动员、组织乡贤人才和村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共同协商确定规划内容,力求规划切合实际,编制让群众满意的村庄规划。村民委员会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及乡村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五)规范审批,强化管理。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有关程序报批。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规划成果形成后要经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相关法定程序后,提交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批准的村庄规划成果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村庄规划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实行档案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28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掌握辖区村庄现状情况,厘清村庄发展思路,谋划乡村建设项目,将下剩的黄寨镇茜洼村,锦屏镇李家沟村、姚洼村、文家咀村,新窑镇杨安村、宰相村、柏家沟村7个村纳入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择优确定具有城乡规划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开展编制工作。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5月31日)。各乡镇要会同设计单位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充分与乡贤人才和村民群众沟通对接,与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深入探讨村域内生态保护、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和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情况和今后村庄的发展思路。通过扎实开展前期踏勘调研,全面摸清并分析村庄生活、生产、生态条件和村民发展诉求,汇总形成调研资料,主动对接县直有关部门收集各项基础资料,以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和现场调研分析情况作为编制规划的基本骨架,高效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审批阶段(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31日)。规划成果形成后,要召开村级意见征求会(初稿对接会),充分征求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规划成果进一步完善后,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学者组织开展技术审查(专家评审会),技术审查通过后依次提交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审定,并按程序报批实施。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报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规划成果经县政府批复后,由相关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由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亲自谋划,强化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调度安排和协调管理。相关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全程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形成完善的县、乡、村三级规划编制管理联动机制。

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规划编制的实施主体,县直有关部门是乡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的牵头调度和协调推进,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教科局、卫健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工信和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全过程衔接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要严肃规范执行。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要加强协调调度,定期听取各乡(镇)工作汇报,通报典型做法和进展情况。各乡(镇)要进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问题发生,确保规划严格执行。

四要强化督查检查。县自然资源局要制定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行事历、路线图,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将定期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措施不力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报请县委、县政府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崇信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计划表

2.崇信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行事历


附件1

崇信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计划表

序号

乡镇

编制数量

行政村

备注

1

新窑镇

3

杨安村、宰相村、柏家沟村


2

锦屏镇

3

姚洼村、李家沟村、文家咀村


3

黄寨镇

1

茜洼村


       合计

7



附件2

崇信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行事历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备注

1

印发《崇信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通过招标确定设计作业单位

2023年1月1日-2月28日

锦屏镇、新窑镇、黄寨镇

自然资源局


2

现场调研、走访座谈、村民意见征求、基础资料收集

2023年3月1日-5月31日

锦屏镇、新窑镇、黄寨镇

自然资源局


3

地形图测绘

锦屏镇、新窑镇、黄寨镇

自然资源局


4

完成规划初稿

锦屏镇、新窑镇、黄寨镇

自然资源局


5

召开村级对接会,解决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修改完善初步成果

锦屏镇、新窑镇、黄寨镇

自然资源局


6

召开专家评审会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3年6月1日-7月31日

锦屏镇、新窑镇、黄寨镇

自然资源局


7

提交县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审查

锦屏镇、新窑镇、黄寨镇

自然资源局


8

报送审批前在村内公示30日,规划成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村委会审议通过

2023年8月1日-8月31日

锦屏镇、新窑镇、黄寨镇

自然资源局


9

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县政府审批后公布

锦屏镇、新窑镇、黄寨镇

自然资源局


文件解读地址:《崇信县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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