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1日至6月3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8日,向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巡察问题反馈后,县统计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一条反馈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套整改措施、专人负责到底”的工作机制,采取挂图作战、台账管理、销号整改的方式,全力做好问题整改。
二是聚焦重点,全面整改。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由党组成员带头,以上率下,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整改落实全面到位。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坚持把问题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学习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11项,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用制度管人管事,用长效机制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够系统,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利用支委会议、党员大会和职工会议,采取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贯彻中央要求有落差,防范统计造价、弄虚作假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质量月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站、制做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播放录音等方式,持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面统计法治意识。组建了统计执法队伍,建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业务股室参与的执法工作机制,确保了统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1名工作人员报考了全省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统计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3.关于“围绕中心大局不主动,统计服务宏观决策和高质量发展不到位”的问题。立足统计部门职责,加强对全县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和对主要指标的预警监测,积极与行业部门沟通衔接,通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问题,按月、按季度及时发布各项统计数据,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将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建立党组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规范“崇信统计”微信公众号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狠抓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开展红色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严守纪律规矩,增强党员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把党组成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各项要求上来,聚焦《规定》第七条所列十一项责任及第八条内容,研究制定了“三个一”责任清单,对落实主体责任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逐一进行了明确。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管事与管人相统一,形成知责、守责、担责、尽责的良好氛围。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注重发现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参加派驻单位有关“三重一大”、人员分工等事项方面的会议,督促部门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小”处管起,从“细”处抓起,用纪律管人,用制度管事,自觉筑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范和自律机制。
7.关于“作风建设持续推进用力不足”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工作,及时解决村社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了调查研究机制,定期深入乡镇、村社、记账户、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了解掌握统计调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收支及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健全完善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支出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邀请派驻纪检组督查机制,完善细化副职分管财务和财务会审会签制度,明确财务主管、会计、出纳职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钱的工作机制;定期清理核对固定资产,建立资产清单,确保每项资产责任到人,登记到人、责任到人、管理到人,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坚持每月公开财务支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好”的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全部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真正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
10.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主动”的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每月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党建统领,完成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依法依规“应统尽统”、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人口抽样调查和统计调查、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推动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融合互促。
11.关于“机关党支部自身建设有差距”的问题。突出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强化思想建设,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切实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组织建设,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支委班子补选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强化阵地建设,建成了集学习教育、党员活动、宣传展示为一体的党建活动阵地。
1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13.关于“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做到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规定,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等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切实提高公务卡的支出比例。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结果导向,持续深化整改。坚决扛起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长期坚持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成效的长效性,对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限长的问题,持续发力,跟踪问效,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狠抓作风建设,推动任务落实。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持续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充分发挥统计“数库”“智库”作用,全力做好统计调查、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问题,为县域高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紧扣“六有一提升”目标要求,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统计工作根基,确保数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深入落实县委“四抓”的总抓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更多的工作精力聚焦到县域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落实上,着力打造忠诚统计、人民统计、担当统计、法治统计、勤廉统计,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美丽现代化崇信贡献统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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