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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信县地震局党支部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屈鸿飞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地震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4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地震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落实情况

(一)局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

县地震局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强化主抓意识,发挥主导作用,聚焦重点,对标对表,多方发力,统筹推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县地震局高度重视,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巡察组反馈问题,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为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细化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的17条具体问题,县地震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全面查找症结,认真研究制定了《崇信县地震局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强化督导、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聚焦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主动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3.健全完善制度,确保整改成效。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涉及3个方面的问题,我局认真开展了机关制度建设“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倒查制度漏洞和缺陷,修定完善了《请销假制度》和《学习制度》2项,新建了《崇信县地震群测群防人员管理办法》1项,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管理机制,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融入日常工作,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防震减灾业务工作一体谋划、同步推进,助推全县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动落实的工作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谋划部署,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督查督办,重大事项亲自协调落实,重要环节亲力亲为把关审定,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抓整改。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带头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担当。坚持每周一政治理论学习会,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委巡察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强化了理论武装,统一了思想认识,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保障。

2.扛牢第一责任,强化担当抓整改。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对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坚决扛实扛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支部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支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亲自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工作统筹调度,督促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亲自谋划部署指导,制定了《崇信县地震局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时间表”。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共识,增强了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督促调度,每次班子会和职工会上都会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各责任人加快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把开好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推动整改、凝聚力量、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带头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多方征询意见建议,认真查摆自身主要问题8条,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整改,全力推动了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推动加强班子政治建设,提高班子引领力和号召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主持新建完善《崇信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崇信县地震局学习制度》等制度3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全面整改巡察反馈问题融入工作日常,统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防震减灾业务工作,有效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履行职能职责不充分方面。

1)针对学习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①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第一议题”作为局班子会及班子(扩大)会的第一项议程来贯彻落实,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震减灾业务工作相结合,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在业务学习会及局班子(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6月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2019年对四川长宁6.0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2022年对四川泸定县6.8级地震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3次,并结合县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2项,进一步推动了我县防震减灾工作不断发展。

②关于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崇信县地震局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每周一政治理论学习、周四业务学习的集中学习制度,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等方式,扎实开展了政治理论和防震减灾业务学习,深学细挖学习内容及精神要义。同时,在学习完后,干部职工会根据学习内容和学习情况进行交流探讨,不断提升了干部职工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2)针对履行职能职责上有差距的问题

③关于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牵头编修全县《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不主动的问题,积极对接省市地震局,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执行国家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5月15日发布,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的,市县级地震部门只能遵照执行,无权修订。二是针对抗震设防监管不到位问题,严格按照抗震设防监管规定,对办理的抗震设防事项,积极主动对接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工程跟踪督查检查,确保项目工程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设计规范施工,达到抗震性能。

④关于防震减灾和科普宣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各乡镇、社区、学校、企业等通过发放宣传品、授课、捐赠图书、举办征文活动、征集短视频等方式,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8万份。今后,继续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与电信、联通公司对接,在特定时段通过制作有奖答题、运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宣传抗震设防知识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地震科普知识的知晓率,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对接住建等部门,联合举办建筑工匠培训班,邀请建筑行业的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和上级地震部门有关专家,对各乡镇、村社建筑工匠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方面的专题培训班1至2期,提高工匠抗震设防知识水平和施工技能。

⑤关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强化应急演练,在5.12期间,及时下发通知,要求教科、卫健、住建、公安等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行业性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2023年各行业部门及学校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应急疏散演练活动84场(次),在检验部门协调联动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5月初积极配合省市县在新窑大柳煤矿开展“ 陇原砺剑.2023”抗震救灾实战演习(平凉分会场)活动1场次,6月下旬配合县应急局组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地震桌面演练1次。二是强化预案管理,组织各乡(镇)、成员单位重新修订和完善现有地震应急预案36份,切实提升了地震灾害应对处置能力。三是按照省市要求,衔接民政、应急部门,明确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职责,联合教科、文旅、城市社区等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县城文化广场、学校操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成1个达到国家3类标准的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和7个临时避难场所,重新修编了《崇信县应急避难场所资料汇编》。

⑥关于“三网一员”队伍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和规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调整更新了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各村信息员及宏观观测员等“三网一员”人员125人,并实行动态管理。研究制定了《崇信县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办法》,强化“三网一员”管理与培训,2023年先后8次深入各乡镇、社区开展群测群防人员业务培训,参训人员360余人,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应对地震灾害防御意识。

⑦关于地震监测设备单一老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汇报衔接不够主动,全县地震前兆监测台站监测项目少,监测设施短缺、陈旧落后的问题,积极主动汇报省市地震局,计划对锦屏镇马湾村水位仪观测台站进行升级改造,增加水温仪和气象仪设备。此问题正在推进中,2023年11月,市政府办以平政办发〔2023〕88号文件印发《平凉市地震监测台站建设计划的通知》,按照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县地震局积极筹备,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推进中。二是针对地震应急通讯设施(卫星电话)超期服役,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不足的问题,多次汇报县政府,财政拨付8.32万元,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配备应急通讯卫星电话16部,保障了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实际需要。

(二)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作风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⑧关于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理解把握不到位,思想认识仍有偏差,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2次,认真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查找存在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工作落实。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及时召开集体约谈会议1次,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分管领导履职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切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2)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⑨关于财务管理存在风险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及时排查财务方面存在的隐患风险,对公益岗人员担任会计一事,按照财政局有关函件要求,于2022年2月已报文更换为正式职工担任会计,确保财务运行安全。二是严把票据审签制度,对每一项票据都实行经手人签字,财务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会签,才能支付,否则一律不得支付。三是以此问题为鉴,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和规范管理,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必须对产生的账单进行及时入账记账,并打印凭证装订归档,决不允许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⑩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多笔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积极衔接了县财政局国资中心,联系专业人员就固定资产未入账如何处理、如何入账、如何折旧等问题进行了指导,已帮助解决处理。并对2018年购买的打印机,及时与位家沟村对接,补签了捐赠协议。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对新购入的资产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⑪关于差旅费报销和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协助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和有关说明。今后工作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崇信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崇信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加强财务廉政风险防控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严把差旅费、公务接待签批审批单,公务支出实行联审签批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三)聚焦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⑫关于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不严格,部分议程会前酝酿不充分,大额资金支付未商议,2018-2021年度重大支出均未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局班子(扩大)会进行公开讨论决定,同时邀请派驻司法局纪检组参与列席监督,会后,将形成的会议资料报县派驻司法局纪检组备案,确保重大事项公开透明、符合规定。

2)针对党建工作谋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⑬关于对党建工作谋划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研究党建工作少的问题,坚持由支部书记主持,每两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部署会,集中研究分析党建工作现状,寻找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对策措施、下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二是针对未制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三个一”责任清单的问题,由于资料归档不及时,导致资料不全,目前已将2019年、2020年、2022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三个一”责任清单查找到并归档。并组织人员对党建资料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进行分类归档,便于保存和调阅。同时,对党建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对所有产生的文件资料要第一时间归档留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等制度,按照党建工作要求,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通过宣传教育、环境卫生整治、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方式,及时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按照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和讲党课要求,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部书记讲党课5次;按照基层党组织和民主评议党员、十六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等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评议党员2次,通过开展党内各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规党纪,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内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⑮关于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衔接,在人员安排时优先考虑地球物理、地震等相关专业人员,从事防震减灾业务工作,2023年7月份已安排工作人员1名。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教育和培训,坚持每周四常态化抓好业务知识的集中学习和交流讨论,并利用省市县举办的各类防震减灾业务知识培训班,选派干部职工及时参加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今年先后组织2名同志参加了省市组织的防震减灾相关业务知识培训3次。

⑯关于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学习、财务管理等制度,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存在漏洞的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并组织集中学习了相关制度,同时将制度印发给每一位干部职工,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对长期请假的必须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备,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

三、持续抓好整改,巩固拓展成效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和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继续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一体贯穿起来,深刻理解和领悟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推动学习走深走实,真正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持续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严格执行约谈、提醒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针对问题,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查找缺陷补全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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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933-613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