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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当好“四员”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

责任编辑:文海刚 来源:崇信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自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各派驻纪检组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精研细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借鉴学习兄弟县区工作经验,认真履行党赋于的监督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努力当好“四员”,切实把派驻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

 一是当好部署落实“信息员”。 突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做好上情下达工作,严格按照县纪委部署安排,通过召开会议、现场监督、微信群调度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利用半年工作督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特色亮点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梳理汇报,认真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信息员”。
 二是当好反腐倡廉“宣传员”。通过参加或列席党组会、上廉政党课,工作群转发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来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纪委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政策,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力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教育形成新的格局,充当全面从严治党正能量的传播者。
三是当好作风建设“警示员”。紧盯年节假日、婚丧嫁娶等重要节点进行预警提醒,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政承诺、自查自纠以及走访家属等“五个一”活动,排查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督促各单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对在督查和信访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人和事,及时对当事人做好警示批评、警示引导和谈心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警示员”作用。
四是当好重点工作“督查员"。聚焦重点工作监督重难点,擦亮监督“探头”,延伸监督“探点”,当好“督查员”的角色。结合各被监督单位工作实际,坚持做到重点工作专项督查、阶段性工作定期督查和日常工作随机督查“三结合”来开展监督工作。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督查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处理意见,力促“两个责任”落实,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秦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