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620823202602000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6-03-23
  • 有  效  性:有效
  • 发文字号: 崇政办发〔2026〕9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3 12:00
  • 标       题: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本实施方案具体包括《崇信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崇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高效农业良种推广实施方案》《崇信县太阳能路灯安装维修实施方案》《崇信县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施方案》《崇信县新改建市政道路实施方案》《崇信县南干渠片区防洪排涝及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崇信县杜家塬桥、冉李沟桥和九功桥重建工程及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崇信县饮水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崇信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崇信县4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上消化道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崇信县加快县医院医共体建设、购置医疗设备、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建设及新增学位园位实施方案》《崇信县老年养护院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崇信县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崇信县2026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崇信县2026年城镇低收入妇女及农村妇女“两癌”保险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崇信县兑现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崇信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高效农业良种推广实施方案》《崇信县太阳能路灯安装维修实施方案》《崇信县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施方案》《崇信县新改建市政道路实施方案》《崇信县南干渠片区防洪排涝及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崇信县杜家塬桥、冉李沟桥和九功桥重建工程及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崇信县饮水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崇信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崇信县4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上消化道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崇信县加快县医院医共体建设、购置医疗设备、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建设及新增学位园位实施方案》《崇信县老年养护院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崇信县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崇信县2026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崇信县2026年城镇低收入妇女及农村妇女“两癌”保险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崇信县兑现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厚植为民情怀,扛起责任担当,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精准发力,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严格质量监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强化要素保障,同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力促各项为民实事高效推进。各配合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特别是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用地保障等关键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推动为民实事项目早开快建。各实施单位要把办好为民实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精心研究部署,高位统筹推动,逐级压实责任,全力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公室要坚持同题共答、督帮一体,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开展督办和检查,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办理质量不高,达不到进度要求的要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实事办理完成后,各牵头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进行评估验收,12月底前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完成情况。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崇信县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内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150人,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

二、工作措施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150人。统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及岗位资源,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按规定给予生活补贴定额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依托县内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主动对接县域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征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管理、技术类岗位,拓宽就业渠道。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搭建线上线下精准对接平台,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台账,实施精准服务,落实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帮扶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150人以上。

(二)城镇新增就业1600人。依托实施省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产业服务型就业创业平台提升、公共就业创业人才赋能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品牌宣传推介“三大行动”,精准对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用工需求,强化岗位开发与供需匹配,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加大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和就业见习安置力度,保障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创业成果展示推介会等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以促进就业为目标,统筹推进技能培训,围绕企业需求、特色品牌及精准施策三大方向,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150人、“崇信豆制品”制作培训100人、康养类培训200人;开展电子商务、低空经济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200人,创业培训100人以及牛果菜产业链培训200人、绿色建材培训50人,实现培训与产业深度融合。

三、资金来源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城镇新增就业。统筹使用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落实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求职创业等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高技能人才补助等政策。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二)职业技能培训。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实施步骤

2026年3月组织实施,11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制定年度计划(2026年3月)。结合实际,强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规范组织实施(2026年4月—11月)。各责任单位、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加快工作进度,建立健全台账,县人社局按月进行统计调度推进,确保11月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全面自查验收(2026年12月)。对照目标任务,总结提炼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开展工作落实情况自查,形成工作总结。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何双虎

部门责任领导:李红伟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就业工作专责组成员单位

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高效农业良种推广
实 施 方 案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目标任务

在新窑镇、柏树镇、黄花乡、木林乡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5万亩。

(二)资金安排

计划申请中央、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三)完成标准

农田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耕作层厚度达标,土壤肥力提升,田间道路通畅,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要求,农田生产能力、抗灾能力和耕地质量明显提升。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1月-4月)。开展摸排调查,确定实施区域,完成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2.实施阶段(4月-11月)。开展田块整治、道路修建和灌排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0.5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0.5万亩。

3.验收阶段(11月-12月)。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量复核、竣工结算审核及财务决算审核,开展法人自验、县级初步验收、市级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工作。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张云刚

部门责任领导:岳彦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务局、文旅局、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水保站、新窑镇人民政府、柏树镇人民政府、黄花乡人民政府、木林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二、高效农业良种推广

(一)目标任务

向全县脱贫户和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主体发放玉米种子2.03万袋(每袋8000粒)、大豆种子3万斤,并开展全过程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计划投资273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43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30万元。

(三)完成标准

推广高效农业2万亩以上,实现亩均收益1500元以上。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1月-2月)。开展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实施方案编制、采购手续办理、招标等工作。

2.物资发放阶段(3月-4月)。按照补助主体和面积,及时将采购物资发放到各种植主体并造册登记。

3.技术指导阶段(5月-9月)。成立技术服务队,指导群众落实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措施

4.项目验收阶段(10月-12月)。完成项目自查验收,开展县级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张云刚

部门责任领导:岳彦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崇信县太阳能路灯安装维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锦屏镇庙台、铜城、马沟、东庄、枣林5个行政村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在6乡镇53个行政村维修太阳能路灯1000盏。根据路灯型号和技术参数更换电池、灯头各1000套,对损坏的光伏板、支架、线路、底座等附属设施进行维修。

二、资金安排

计划投资160万元,全部由财政衔接资金安排。

三、完成标准

太阳能路灯灯杆高 6/8米,基座采用C25混凝土浇筑,LED光源灯头功率100W,太阳能光伏板功率100W(尺寸670*1000mm),电池采用专用锂电池(电压12V、容量100AH),每天亮灯8-12小时。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3月)。开展摸底、调查、规划等前期工作,完成招投标工作,与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二)实施阶段(3月-6月)。全面开工建设,完成太阳能路灯安装维修。

(三)验收阶段(6月)。开展工程量复核、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县级初步验收等工作,整理、上报档案资料。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张云刚

部门责任领导:岳彦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崇信县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房进行改造,年内完成农房抗震设防改造78户。

二、完成标准

按照《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建设技术导则》要求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应落实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设防措施,改造后必须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确保使用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

三、资金安排

争取2026年中省农村危房改造暨抗震设防改造补助资金195.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7.6万元用于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其余费用由农户自筹。

四、实施步骤

1.对象确定阶段2026年1月—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工作,确定改造对象,向上申报争取资金。

2.施工建设阶段(2026年3月—9月):由各乡镇督促改造户及时开工,确保房屋质量,9月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3.资金兑付阶段2026年6月—10月):房屋改造竣工后,由各乡(镇)、县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逐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向改造户兑付补助资金。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黄国华

部门责任领导:吴军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崇信县新改建市政道路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弱项,持续完善城镇路网结构,在城区内新建规划一路、滨河二路1.5公里,改建人民路、文化路、朝阳大道、祥和街、东街3.5公里,全面保障市民出行。

二、完成标准

按设计等级长度、宽度、线形、高程100%达标,路基、基层、面层、附属设施同步完工、同步验收、同步投用,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满足安全、通行、排水、照明、绿化、无障碍全功能。

三、资金安排

县级配套2000万元用于实施县城新改建市政道路5公里工程。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26年1月—2月):开展摸排调查,选定新改建道路实施区域,完成道路实地测绘和勘察,对实施道路涉及的敏感区域进行核对调整,完成招投标等手续办理。

2.施工阶段(2026年3月—10月):3月初启动规划一路、滨河二路新建及人民路、文化路、祥和街、东街改建工程;11月底完成县城新改建市政道路建设任务,新改建市政道路5公里。

3.验收阶段(2026年11月):建设完成后,进行工程量复核、竣工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及时开展工作实施法人自验,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改造任务进行验收后投入使用。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黄国华

部门责任领导:吴军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锦屏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

崇信县南干渠片区防洪排涝及地下管网

提升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发展,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通过实施南干渠片区防洪排涝改造工程,在寺沟村、窑庄村、东街村等区域改造供热供水、雨水污水等管网10公里,进一步提升城市防洪排涝水平,增强地下空间承载能力,为城市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完成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建成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工程规模为Ⅴ等小(2)型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0年。

三、资金安排

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857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78万元用于南干渠片区防洪排涝及地下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建设。

四、实施步骤

1.前期阶段(2026年1月—2月):开展南干渠片区防洪排涝及地下管网提升改造摸排调查,合理选择改造实施区域,完成项目实地测绘和勘察,对项目实施涉及的敏感区域进行核对调整。

2.实施阶段(2026年3月—2026年12月):2026年3月初全面推进,启动南干渠利旧建新工作,2026年12月底全面完成南干渠改造任务;(2027年1月—2027年9月):2027年1月启动寺沟渠改造及窑庄村、寺沟村、东街村等区域供热供水、雨水污水等管网改造工程,9月底全面完成南干渠片区防洪排涝及地下管网提升改造建设任务,新改建排洪等管网10公里。

3.验收阶段(2027年10月):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黄国华

部门责任领导:吴军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锦屏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住建局

崇信县杜家塬桥、冉李沟桥和九功桥重建工程及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计划重建杜家塬桥、冉李沟桥和九功桥,维修农村公路41.6公里4个项目。其中杜家塬桥桥梁全长30米,桥面宽度9.5米;冉李沟桥桥梁全长20米,桥面宽度9.5米;九功桥桥梁全长25米,桥面宽度9.5米;崇信县2026年养护维修工程包括崇信至梁原0.8公里、水磨至大湾岭3公里、枣林至黄寨6.1公里、马新庄至九功2.5公里、黄寨街道至钟家沟2公里、周寨村至刘家庄社2.2公里、吴家湾村至韩庄社1.4公里等23条农村公路,合计里程41.6公里。

二、资金来源

1.杜家塬桥重建工程总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行业部门下达资金128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112万元;

2.冉李沟桥重建工程总投资22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行业部门下达资金86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134万元;

3.九功桥重建工程总投资26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行业部门下达资金107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153万元;

4.维修农村公路42公里总投资26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行业部门下达资金120万元,县政府配套资金148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阶段

严格执行《甘肃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62T 2934-2018)等有关标准,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环保的理念,坚决守住“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源地”三条红线。制定杜家塬桥、冉李沟桥、九功桥和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建设行事历,靠实责任单位,逐月明确建设内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实施阶段

杜家塬桥、冉李沟桥和九功桥重建工程3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批复,4月完成招投标及旧桥拆除工作,5月完成桩基、盖梁预制,6月完成桥梁架设及桥面铺筑。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3月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和招标工作,4月开工建设并完成40%工程量,5月完成80%工程量,6月完成100%工程量。

(三)竣工验收阶段

杜家塬桥、冉李沟桥和九功桥重建工程6月完成扫尾工程,并交工验收,7月项目决算。农村公路养护维修工程6月完成扫尾工程及交工验收,7月项目决算。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群众代表等参加,开展交竣工验收。建设项目验收时,应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对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及施工资料等进行检测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张政国

部门责任领导:孙小涛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乡公路管理站

崇信县饮水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实施龙泉水库和南塬人饮提升工程,在散花沟新建库容172万立方米小型水库1座,在锦屏镇、木林乡、黄花乡改造供水管网252公里。

二、资金安排

计划投资6387.13万元,其中龙泉水库工程计划投资4724万元(全部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南塬人饮提升工程计划投资1663.13万元(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4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416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13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季度。龙泉水库工程完成导流泄洪冲砂洞贯通,开始二衬混凝土施工,实施左坝肩土方开挖4.3万立方米。南塬人饮提升工程完成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办理。

(二)第二季度。龙泉水库工程完成导流泄洪冲砂洞二衬混凝土施工、消力池及水库管理房建设、输水管道铺设,实施大坝右坝肩基础土石方开挖5.5万立方米。南塬人饮提升工程铺设管道42公里,配套安装分水总成405套。

(三)第三季度。龙泉水库工程完成大坝基础土石方开挖6万立方米及水处理车间部分建设内容。南塬人饮提升工程铺设管道120公里,配套安装分水总成1551套。

(四)第四季度。龙泉水库工程完成大坝基础开挖,建成水处理车间。南塬人饮提升工程铺设管道90公里,配套安装分水总成1120套。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量复核、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工程法人自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县级责任领导:张云刚

部门责任领导:秦琰钧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锦屏镇人民政府、柏树镇人民政府、黄寨镇人民政府、黄花乡人民政府、木林乡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水利工程建设站

崇信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了解老年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逐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与措施,实施健康管理,进一步提高辖区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做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二、资金来源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资金来源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每人均180元标准,共计约170万元。

三、实施步骤

本辖区65岁及以上约9500名老年人免费体检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26年1月1日—2月28日)。组织召开专题动员会,充分利用村、社大喇叭、宣传单、横幅、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的作用和意义,使这项惠民工程家喻户晓。

2.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3月1日—10月31日)。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健康检查。

3.完善分析阶段(2026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村卫生室将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反馈给被体检对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健康状况及影响老年人健康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并制定老年人群疾病干预工作方案。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周  芳

部门责任领导:班文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实施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崇信县4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上消化道癌

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上消化道癌高风险人群筛查715例,同时做好阳性人群的随访。

二、资金来源

按每人420元标准测算,共计30.0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26年3月1日—3月31日)。结合健康中国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健康教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活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和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的意义,提高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和癌症筛查参与率。

2.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4月1日—12月15日)。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各自辖区内4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开展上消化道癌高风险评估。崇信县人民医院内镜中心负责,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对我县辖区内4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中的上消化道癌高风险人群开展筛查。

3.治疗随访阶段(2026年12月15日—12月30日)。崇信县人民医院对筛查发现的癌前病变患者、癌症患者及其他病变患者,提供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指导,对技术方案要求应进行临床治疗的患者及时进行规范化诊治,配合做好患者的转诊、随访工作。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周  芳

部门责任领导:班文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实施单位:县人民医院

崇信县加快县医院医共体建设、购置医疗设备、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动县医院医共体建设内涵提质和能力培优,购置医疗设备25台(套),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00人次以上,稳步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一)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加强崇信县人民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中心建设。依托医共体总院加强6个乡镇卫生院胸痛单元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县乡两级急诊急救业务培训,提高院前急救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动县级医疗资源精准下沉,依托医共体总院,选派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对7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帮扶,县医院医疗队到村级开展巡回医疗每周不少于2次,乡级医疗队到村级开展巡回医疗每周不少于2次。由医共体总院和县中医医院指导,木林、新窑、铜城、九功4个卫生院分别建设“旗舰中医馆”,并在辖区内村卫生室建设40%以上的“中医阁”。

购置医疗设备。依托崇信县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通过申请上级部门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购置医疗设备25台(套)。

扎实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医共体总院充分利用三甲医疗机构下派帮扶人员资源,加大对医疗质量控制、影像医学、卒中、急救等方面培训力度,同时协调县中医医院,依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开展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年内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不少于100人(次)。

三、资金筹措

医疗设备所需资金633万元,来源为项目资金、上级部门资金、自筹资金。

四、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周  芳

部门责任领导:班文魁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实施单位: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建设及新增学位园位

实 施 方 案

一、目标任务

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建成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新建校舍4172.81平方米,安装必备教学设备。

新增学位园位项目:新增学位园位780个,其中建成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新增学位600个;建成世纪花园D区幼儿园,新增园位180个。

二、完成标准

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9月底前项目整体竣工,10月底前交付使用。

新增学位园位项目: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完成室内装饰装修,必备教学设备安装到位;世纪花园D区幼儿园6月底前建成,10月底前完成验收。

三、资金安排

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43.82万元,其中争取2026年“强县中”中央专项资金1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43.82万元。世纪花园D区幼儿园,计划投入资金11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3月底前)

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尽快做好施工准备,3月底前复工。

(二)组织实施(4-9月)

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4-5月,进行水暖电线路及消防设备安装,对五楼多功能报告厅进行装饰装修;6-9月,进行道路硬化、绿化恢复等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教学设备安装。世纪花园D区幼儿园:4-5月,进行室外管网管沟施工、消防设施设备安装。

(三)验收总结(10月底前)

10月底前,县教科局、住建局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整理资料,按程序组织对崇信县一中综合教学楼和世纪花园D区幼儿园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黄国华、张海龙

部门责任领导:朱  明、吴军文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县教科局、县住建局、县一中

崇信县老年养护院二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构建“医养康养融合、供需精准匹配、服务专业规范”的现代化养老服务平台,新增300张标准化养老床位,重点保障失能、失智、高龄等特殊老年群体的照护需求。打造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环境宜居的示范型养老机构,实现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文化等服务全覆盖,推动全县养老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选址与区位优势

项目位于崇信县老年养护院(一期)北侧,场地南侧紧邻崇信县中医院,西侧毗邻风翥大道,北侧、东侧为规划道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通畅。该选址距离医疗资源较近,便于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突发疾病时可实现快速转诊;周边无工业污染、交通噪声等干扰,符合养老机构“环境适宜、医疗可达”的选址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安静、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建设内容

1.北楼位于场地北侧,为地下一层地上主体五层局部六层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7685.58m²,主要功能为车库、服务用房及老人居室,共设双人间46间,单人间12 间,床位共104张。

2.西楼位于场地西侧,坐西朝东。为地上四层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832.21m²。主要功能为卫生保健用房及老人居室,共设双人间50间,床位100张 。

3.东楼位于场地东侧,坐东朝西。为地上四层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832.21m²。主要功能为娱乐用房及老人居室, 共设双人间48间,床位96张。

4.室外配套工程主要为消防用房(200m³消防水池等)、管沟、管网、道路硬化、大门、绿化、路灯等。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340.3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883.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1.19万元,预备费用155.5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539万元,占总投资的85%,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01.39万元,占总投资的15%。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等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批复;落实资金来源,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

(二)设计招标阶段(2026年3月—4月)3月中旬前完成施工图设计,4月底前完成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审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三)施工阶段(2026年4月—2027年11月底前)2026 年4月—6 月完成场地平整、围挡搭建、临时设施建设,开展地基开挖及碾压;2026年7月—2027年8月进行主体工程施工;2027年9月—11月实施室外配套工程,包括管网铺设、道路硬化、绿化种植、设施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

(四)验收与运营筹备阶段(2027年12月—2028年3月底前)2027年12月组织发改、住建、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开展竣工验收;2028年1月完成工程量确认签证、工程竣工备案,开展结算审核及决算审计;2028年2月完成设施设备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制定运营管理制度及服务流程;2028年 3月正式投入运营。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周  芳

部门责任领导:梁元武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县卫健局、锦屏镇

实施单位:县民政局

崇信县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县内常住的60岁以上约21000名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缴费标准

按照每人每份20元的标准,共计约42万元,由县财政在专项资金中安排。

三、保险内容

(一)保险责任(每份)

(1)意外死亡金赔付标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的,按30000元一次性赔付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金赔付标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确定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给付比例,最高30000元。

(3)意外医疗费用赔付标准: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所支出的符合社保规定范围的意外医疗费,每年最高报销8000元,免赔额100元。

(4)交通意外身故赔付标准:被保险人在搭乘有效交通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死亡的,按3000元标准一次性赔付身故保险金。

(5)交通意外残疾金赔付标准: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搭乘有效交通车辆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确定该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给付比例,最高30000元。

(二)保险期限:一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3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通过各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宣传人口老龄化国情,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意义,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程序、本次参保人员范围、理赔标准等政策,做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工作家喻户晓。

(二)上报数据阶段(4月-6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认真摸排辖区内年满60周岁老年人数量,并登记造册,经本级政府公示、审核无误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县民政局。

(三)集中投保阶段(7月-9月)。由县民政局集中统一向承保公司提供参保人员名单,承保机构填写《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清单》,按乡(镇)、社区向每一位被保险人发放《老年人意外保险确认单》,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合同办理投保手续。

(四)统计汇总阶段(10月-12月)。由县民政局同承保机构共同进行汇总统计,向市民政局上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周 芳

部门责任领导:梁元武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崇信县2026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关心关爱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32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专项互助保险1份,实现应保尽保、保障到位。组织开展免费义诊活动1次,提供健康筛查、常见病诊疗、健康指导等服务。

二、资金安排

县总工会按照每人专项互助保险120元标准安排资金3.84万元,用于为32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办理专项综合互助保障暨送健康活动。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办理互助保险

开展32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综合互助保障暨送健康活动,全面摸排县内快递、外卖、货运等新业态群体从业人员,建立实名制台账,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明确保障范围、理赔流程与服务时限。

(二)开展免费义诊服务

由县总工会联合县卫健局,在工人文化宫或户外劳动者驿站集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义诊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职工提供《工会法》、互助保障、困难职工帮扶等方面的政策宣讲。组织医护人员,开展血压血糖检测、常见病问诊、职业病预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义诊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排阶段(4-5月)。协同交通、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做好人员信息摸排、信息核对、宣传告知,确保不漏一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6-8月)。县总工会6月底前完成专项互助保险参保办理,8月底前完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义诊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完成资料归档,梳理工作亮点、经验做法与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报告。建立常态化联系与回访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推动关心关爱行动常态化、制度化。

五、责任主体

牵头单位:崇信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崇信县卫健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

由县总工会牵头,负责统筹经费、摸排参保、组织义诊、宣传总结。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选派医护人员,保障义诊专业规范。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配合摸排底数、动员从业人员参与。

崇信县2026年城镇低收入妇女及农村妇女

“两癌”保险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县约2.6万名城镇低收入妇女(低保、特困供养、下岗、无业、公益性岗位、打零工等无体检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妇女均需纳入其中)、农村妇女办理“两癌”保险。其中:锦屏镇9501人,新窑镇(城镇)541人,新窑镇(农村)2852人,黄花乡2306人,木林乡2834人,柏树镇4306人,黄寨镇3339人,城市社区管委会246人。

二、保险内容

1.参保范围:凡年龄在20-64周岁以内身体健康的城镇低收入妇女及农村妇女(投保前已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等两种疾病的除外),为每人办理“两癌”保险。

2.责任范围: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两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两种,承保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并对该被保险人的“两癌”保险责任终止。

3.承保期限:一年。

4.赔付标准:具体保险项目、赔付标准、理赔办法依据中标保险企业相关标准确定。

三、完成标准

县妇联通过招标与经验丰富、具有专业资质、服务优质便捷、偿付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承保机构提供参保对象保单、理赔标准、参保对象凭证,由县妇联审核备案后发放保单。

四、资金来源与标准

按照每人20元/年的标准,县妇联核算预计需保费52万元,由县财政在专项资金中安排。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2026年2月)。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逐村逐户逐人核实信息,建立《崇信县两癌保险摸底花名册》,上报县妇联审核汇总,制定《2026年城镇低收入妇女及农村妇女“两癌”保险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公开招标(2026年3月底)。县妇联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确定承保公司,并签订承保协议。

(三)项目实施(2026年4月—6月)。县妇联督促承保公司确定专人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做好政策宣传、上门服务、意外理赔等。

(三)总结阶段(2026年7月—12月)。县妇联收集典型案例、群众反馈、工作成效;开展项目绩效评估,规范档案资料;总结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为后续工作提供支撑。

五、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周  芳

部门责任领导:荆小红

牵头单位:县妇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崇信县兑现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兑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0万元。

二、资金安排

计划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50万元、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82万元。

三、实施范围及补贴对象

1.实施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重点向粮油主产区、丘陵山区农业生产重点区域倾斜。

2.补贴对象。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优先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补贴范围及标准

严格按照《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3大类52小类146品目执行,优先保障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收减损、丘陵山区农业生产、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

五、办理流程

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原则,实行全流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机具,与产销企业协商确定价格,5000元以上购机款鼓励非现金支付,自行承担交易责任。

2.申请受理。购机者凭身份证/营业执照、购机发票、社保卡/对公账户等资料,向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提交补贴申请,签署真实性承诺书。牌证管理机具需先办牌证,安装类机具需安装调试完成后方可申请。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审核,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3.机具核验。重点机具逐台现场核验,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实物核验,非重点机具兑付后按不低于5%比例抽查,高风险、高补贴额机具安装使用后核验。核验工作在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完成,同步采集人机合照存档。

4.公示公开。核验通过后,在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县门户网站及乡镇信息栏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财政局提交兑付资料,县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社保卡或对公账户兑付补贴资金。当年资金不足的,预登记后下年度优先兑付。

六、责任主体

县级责任领导:张云刚

部门责任领导:岳彦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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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县列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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