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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1-08-13
  • 有  效  性:
  • 发文字号: 崇政办发〔2021〕78号
  • 发布日期: 2021-08-13 00:00
  • 标       题: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信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0


崇信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切实加强全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归集、共享、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组成及工作机构

1.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县政府组织召开,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

2.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由涉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见附件),并根据企业信用信息接入范围的扩大,及时增补。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3.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研究制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措施,统筹推进信息公示、信息共享、部门协同监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2.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7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4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22号),推动县属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突出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化平台等三项重点建设任务,做好企业信息的归集、公示、共享和利用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和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等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将各部门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批准、变更、撤销、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荣誉表彰、抽查检查等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

3.推动建立失信约束机制,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实施信用监管的重要参考。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4.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推动落实“双公示”“双告知”“双随机”制度。指导全县涉企信用信息公示、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工作制度

1.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提出并主持召开临时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各成员单位认为有必要解决的问题,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2.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研究讨论信息公示、交换、共享以及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以及事中事后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指定专人做好本单位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和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资料,每季度末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

4.建立联席会议督查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进行工作通报。

5.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会议内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签后印发成员单位和其他单位;会议议定事项由承办单位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向会议召集人报告。

 

附件:崇信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附件

 

崇信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人: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信海林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员:王军军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梁晓军  县委办公室督查专员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县公安局政委

马明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关秋红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彤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岳彦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立荣  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副局长

张大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忠平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侯军鹏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列秀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彩英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建文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杨海生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陈海林  县民政局纪检组长

    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永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小福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春英  县医保局副局长

佘爱平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县网信中心副主任

路小荣  县税务局副局长

何荣军  县气象局副局长

杜海波  中国人民银行崇信县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联席会议备案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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