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政办发〔2020〕107号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崇信县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
发展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有关单位:
《崇信县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崇信县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有效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精神,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大《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崇发〔2020〕5号)、《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方案》(崇联控发〔2020〕7号)、《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清单的通知》(崇办字〔2020〕79号)等一系列国家及省、市、县纾困救急政策和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会、促销费扩内需工作推进会部署工作的落实力度,抓住恢复性、反弹性、释放性“窗口期”,保住稳住存量的实体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渡过难关,提高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二、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精准滴灌到企业,着力解决政策看得见、够不着、走得慢的问题,让解渴的政策跑在困难企业前头,杜绝政策“空转”“悬置”现象,最大化发挥政策预期效应。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三、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清单》所列事项,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让好政策真正产生好效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四、保基本民生。重点针对城乡困难群众,通过巩固脱贫成果、加大保供稳价力度、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等措施,确保到2020年全县86户233人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稳定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断货、不断档、不断供。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统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五、保障居民就业。坚持稳经济保就业、稳存量扩增量、保重点兜底线原则,通过采取促进经济发展拉动就业等措施,实现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2100人以上,城镇失业登记率控制在4.5%以内,输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7217人以上,有输转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应转尽转,高效毕业生就业率打到85%以上,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6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人,促进退役军人实现稳定就业。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六、保产业供应链稳定。通过筑实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产业链供应链、稳固产业链供应链等具体措施,确保规上重点工业企业产业链不断,重点企业在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已有的市场份额不丢,已复工复产企业稳产增产。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七、保市场主体。做到应保尽保、早保快保,到2020年底,全县注册市场主体总数不低于2019年同期,80%以上工业企业产能发挥不低于80%,9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农业企业和三产企业恢复正常经营,重点企业稳定生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八、保基层运转。坚持底线思维、优先保障、开源节流、合理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库款管理保障等措施,优先保障机构运转和工资性支出需求,确保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运转,切实兜底保基层运转的底线。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九、减免企业税费。在继续落实好出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国家关于减免税费政策的落实。主要包括:2—6月减免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4月份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3—12月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增加企业信贷。抓住省上实施3年1000亿元中小微企业专项贷款有利契机,引导各金融机构对小餐饮、小住宿、小电商、小批发、小零售、小加工等市场主体降低申贷门槛,多措并举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和抽带断贷难题。
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一、降成本。对承租国有房产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国有企业要带好头对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不超过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降低工商业电价5%的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工信和商务局、县税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二、缓期限。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缓交减免社保费、贷款展期、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转结年限、缓缴住房公积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措施,切实增强对市场主体的流动性支持,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崇信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三、提高政策创新度和落实度,鼓励各方面加大创新力度,精准精细兑现落实政策,放大“超额利润”和政策红利。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人行崇信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四、围绕解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项目建设缺资金”、“银行资金缺项目”、融资配套不足、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强化信息互通,加强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抗疫国债,要借鉴“三招八式”应对之策,研究拿出措施,逐条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工信和商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五、落实好《崇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坚持眼睛向外,善于左顾右盼,借鉴学习兄弟县区的创新做法,兼收并蓄,为我所用。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六、要抓住用好疫情冲击倒逼之下的新风口,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中小微企业危中抢机、难中破局、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七、大范围推行扶持政策“不来即享”,采取边受理边审核边兑现的“三边”模式。严格执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落实好“容缺受理”惠企政策,确保第一时间把政策真正送到企业手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八、落实好省政府推行“不来即享”工作推进会精神,特别要抓好省工信厅关于程序和技术层面安排部署,主动服务企业,实实在在把“不来即享”工作做好。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税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十九、各级各部门都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亲自上手,做好政策集成完善、项目谋划实施、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对看准的事,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二十、各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抓好政策的梳理、宣传、摸底、评估和监测,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把工作尽可能细化到旬、月、季,当好党委政府的“千里眼”“顺风耳”。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单位内部,找几个熟悉政策业务的骨干和明白人,并吸收本领域的专家,组成一个单位内部的智囊小专班,专门做点宏观形势分析、宏观政策研究和县外经验学习借鉴,一旦遇到相关问题,就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工作思路,让“明白人”干“明白事”。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二十一、各金融机构要在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和门槛、增加授信额度、提高审批效率、做实担保平台等方面再加把火、给点力,争取在破解困扰中小微企业多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有新的突破和作为。中小微企业延期贷款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
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崇信县支行。
二十二、及时宣传国家和省、市、县关于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对政策知晓率。企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他救”和“自救”结合起来,捕捉和用好机遇,在竞争中突围破局。要弄清搞懂政策范围、标准、程序和时间节点,遇到困难问题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税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二十三、全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管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每年年底要研究制定年度全县性督查检查年度考核计划,按程序审定后实施,建立任务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专项督查要少而精,县直部门要履行好平时的行业指导责任,督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导向,对无动于衷、屡改屡犯的典型、突出问题,要通报批评问责。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二十四、做好国家和省、市、县纾困政策落实督查准备工作,适时对县直部门、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二十五、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销费扩内需、兑现落实政策、完成“六保”工作任务纳入高质量发展和专项约谈范围,每季度进行考核、通报和约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税务局、人行崇信县支行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二十六、鼓励银行大幅度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持续做好政银企对接、“百名行长帮百企”和农金室建设等工作。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完善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考核机制,以优惠利率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以调动金融机构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崇信县支行。
二十七、逐项兑现落实高质量发展进步奖、贡献奖以及资金分配、用地指标等方面的硬核奖励措施。根据市上高质量发展奖和进步奖的奖励力度,及时跟进兑现落实各部门各乡镇高质量发展奖励。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