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崇信县新窑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职责情况

新窑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宣传党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惠农等各项政策,落实各级党政部门下达指标和任务,开展农村、惠农、经济等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农村计划;制定上报各种规划项目。负责全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离休人员、老红军、在乡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五保户以及贫困户的生活救助等;负责全镇人民生活和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为438.0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76.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0万元,2015年438.02万元相比,无增减。

2017年总支出情况为438.02万元,2016年的438.02万元相比,无增减。

其中基本支出438.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22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全年预算支出“三公”经费2.9万元,公车运行费0.5万元,公务招待费2.4万元。会议费2.4万元,培训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机关运行费预算65.22万元,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崇信县新窑镇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等民生工作和政府各项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市级单位下达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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