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律和有关法规作出决定。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镇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预算代码为:063。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编制人数为59人,实有人数为90人,其中:在职75人,财政拨款开支25人,财政补助开支50人,退休15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锦屏镇预算收入82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824.87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锦屏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4.87万元,与2016年791.15万元相比,增加33.7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增加。
(二)非税收入
油用牡丹土地流转费124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93万元,较2016年减少28.5万元,减少4.0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类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94万元,较2016年增加62.22万元,增长115.8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类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预计接待10批次,10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6年增加1.1万元,增长122 %。
5.培训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
6.会议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
7.机关运行费31.2万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
8.政府采购情况
锦屏镇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0个,涉及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0%。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件: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