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属崇信县自然资源局挂牌机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造林绿化的设计规划;负责组织开展天然林管护、公益林保护、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工程;负责林业工程的编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检测防治、检疫及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并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初审,依法监督林木、木材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打击林业违法犯罪活动;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共设有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崇信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崇信县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站和崇信县护林防火工作站。

截止目前,有编制人数33人,实有在岗人数38人,其中:事业专技28人、事业管理9人、长期临聘人员1人,退休17人,供养8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95.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94.94万元,下降35.9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19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5.2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19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23万元,占18.32%;项目支出2610.02万元,占81.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95.2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794.94万元,下降35.9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4.94万元,下降35.9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64万元,支出决算为5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8.4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5.7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19万元,增长51.2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1.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7万元,下降97.0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县级项目配套资金35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9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4.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3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车改革处置一辆,保留一辆,保留车辆主要用于林区防火需要。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1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万元,增长189.0%,主要原因是由于用车成本增加,较上年相比增加了公务用车开支,2021年由于公车改革,所有车辆均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封存,未产生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由于公车改革未产生相关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由于公车改革未产生相关费用。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25%。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201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9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指标均达到建设要求,项目的进一步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应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新一轮退耕还林、一般公共预算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在85%以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崇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3:崇信县林草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4:崇信县林草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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