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公用事业行政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规定,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阶段性安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受理行政执法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与投诉。

(三)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考评工作。

(四)负责县城建成区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指导、协调、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城市排涝以及城市道路、公共设施的定时清扫保洁、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督促、协调县直有关部门落实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负责县城建成区园林绿化工作,包括公园、广场、绿地公共区域的增植、补植和日常管护;指导、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绿化、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公共使用和活动的道路、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地、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停靠站点、城市滨水区域等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

(八)负责参与监控和配合处置城市管理领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九)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6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行政处罚权。

2.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执法)。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取沙)、城区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局机关2个内设办公室,包括:综合办公室和指挥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有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崇信县市政设施管理所、崇信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至2022年底单位有编制50个,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2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44人,经费自理1人。有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06.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6.48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50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6.8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50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32万元,占37.43%;项目支出1568.54万元,占62.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50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46.48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76万元,增长23.17%。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工资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93万元,支出决算为5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1万元,支出决算为2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64.68万元,支出决算为216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3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85万元,增长34.08%,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3.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62万元,增长59.27%,主要原因是环卫车辆运行维护费统计口径变化,计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62万元,增长59.27%,主要原因是环卫车辆运行维护费统计口径变化,计入公用经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233.33%,主要原因是职工培训人次数增加,培训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48.77万元,本年支出248.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主要用于崇信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备购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66万元,下降96.64%,主要原因是环卫车辆运行维护费统计口径变化,三公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7万元,下降96.81%,主要原因是环卫车辆运行维护费统计口径变化,三公经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2022年度崇信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56.5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崇信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崇信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6.55万元,执行数为256.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周边餐厨废弃物得到了有效处理,资源利用最大化;二是有效改善了县城生活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垃圾分类习惯需待进一步养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作好宣传,提高商户垃圾分类意识,增加垃圾分类知识普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绩效目标填报跟踪运行等。在年度预算、绩效设置、项目编制、资金下达等各个环节,做好与县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工程师沟通,及时上报项目库和预算批复与调剂等环节,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以及管理要求,确保项目安排合理,资金下达拨付及时,在规定范围内支出要及时,同时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是提升质量,突出核心绩效指标。2022年部门整体收支预算项目,根据“谁使用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认真详细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围绕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其他正常运转事务支出等,经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运行监控分析,达到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预期效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3: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崇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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