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崇信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

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

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

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

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八)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拟录用和调进人员的初审与进人计划的上报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办综合协调、文电办理、印鉴管理、会议组织、督查考核、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保密、机要、档案等工作,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监督、管理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本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承办机关接待、办公用品采购、考勤、安全保卫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全系统机构编制、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等工作。督促办理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工作规划、预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救援。

(二)法制股。负责承办建设法治政府的相关任务。负责县政府、乡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合同、合作协议(民事协议)等重大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县政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承办县政府常务会拟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务服务股)。负责起草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仲裁工作。负责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及公证员、律师人员年度审核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负责梳理加载、更新发布权责清单、服务指南等工作;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业务手册、服务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推行网上审批服务;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及乡(镇)、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业务建设、人员管理、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乡(镇)、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法律服务机构设置、变更、注销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2022年底单位有编制39个,其中行政编制25个,事业编制13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单位实有在职人员66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31人、工勤1人,退休10人,年末遗嘱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24.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7.91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2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4.52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2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52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24.52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37.91万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91万元,增长15.5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3万元,支出决算为2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9.85万元,支出决算为9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52万元,支出决算为42.5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1万元,支出决算为3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2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3.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05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

公用经费24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86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大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241.23万元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86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9.77%,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16.76万元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出狱所人员的接送和基层司法所的督查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万元2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崇信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崇信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崇信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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