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朱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3〕77号文件,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决定:

朱  伟同志任县龙泉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木林乡学区主任职务;

王旭涛同志任县龙泉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荣刚同志任木林乡学区主任(试用期一年)。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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