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庄昌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3〕47号文件,经县政府会议讨论,决定:

庄昌年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云丽同志任县以工代赈项目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明明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秦小燕同志任县电子审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小艳同志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信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军奎同志任县司法局柏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侯大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富  强同志任县文化馆馆长,免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职务;

张虎平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焕龙同志任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信分中心副主任,免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梁晓鹤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电子审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夏兵同志任木林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木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杜明星同志任木林乡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红伟同志任木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康乐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彤旭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白  冰同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会生同志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章  龙同志县文化馆馆长职务;

孙海洋同志锦屏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工作所)主任(所长)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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