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字〔2022〕2号
崇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军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1〕110号、崇任字〔2021〕116号、崇任字〔2021〕120号文件,县政府决定:
王军龙同志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侯军鹏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小平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
李军军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迎春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梁 蕾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崔春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专职督学;
王娟娟同志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医疗和医保监管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张 镭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综合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县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职务;
张小龙同志任县医疗和医保监管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建文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岩松同志任县龙泉融创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国凯同志任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木林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 斌同志任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温金奇同志任县福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永祥同志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玉瑛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昆鹏同志任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关 祎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永鹏同志任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崇信分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振玮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吴 涛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 欣同志任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军同志任县教育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东岳同志任黄寨镇黄寨九年制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梁文学同志任黄花乡黄花九年制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朱小军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党旭东同志任木林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完 洁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黄自成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杜文辉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免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建成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项目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海峰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杨昌瑞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张郁馨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会生同志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保军同志任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
路 宽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彩英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张春英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周列秀同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俊伟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志清同志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侯惠娥同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华雄同志县国有资产综合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克奇同志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站站长职务;
侯占文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荆小红同志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崔银奎同志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会平同志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红生同志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小军同志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朱海鹏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中队中队长职务;
刘成业同志县教育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信青贵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孟治岳同志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崇信分校校长职务;
温正玺同志县福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三福同志黄花乡黄花九年制学校校长职务;
张双宣同志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印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