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字〔2022〕5号
崇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田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2〕3号、崇任字〔2022〕8号文件,县政府决定:
田 力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
田旭奎同志任县县乡公路管理站站长,免去县水利工程建设站站长职务;
周玉龙同志任县水利工程建设站站长,免去县县乡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
周小文同志任县水利服务站站长,免去新窑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朱康乐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小艳同志任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信分中心副主任;
张彦涛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平凉市森林公安局崇信县分局局长兼督察长职务;
白 冰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平凉市森林公安局崇信县分局副局长职务;
肖明科同志任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信分中心主任,免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高鸿雁同志任县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志虎同志任锦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龙泉寺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 伟同志任黄寨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主任(所长、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职务;
刘龙龙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凯同志任黄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军伟同志任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文艳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 峰同志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信博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旭晖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花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梁 超同志任锦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柏金龙同志任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 斌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
岳红军同志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杜小霞同志县工业集中区铜城能源循环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永德同志县水利服务站站长职务;
高龙璋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局长职务;
郭明珍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副局长职务;
郭小艳同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建明同志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李全洲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鱼建刚同志黄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培勇同志木林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
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印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