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字〔2023〕5号
崇信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国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崇信县委崇任字〔2023〕11号文件,李国凯等30名同志试用期满,符合任职条件。县政府决定:
李国凯同志任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朱 斌同志任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鸿雁同志任县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杨建文同志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温金奇同志任县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张建成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玉瑛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岳军伟同志任县龙泉寺-五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刘永祥同志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
关 祎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梁永鹏同志任甘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崇信分校校长;
李昆鹏同志任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吴 涛同志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邵文艳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
梁 峰同志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
刘龙龙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信博阳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朱旭晖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花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柏金龙同志任县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
杨 欣同志任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站长;
朱小军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晓军同志任县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张东岳同志任黄寨镇黄寨九年制学校校长;
梁文学同志任黄花乡黄花九年制学校校长;
朱振玮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中队中队长;
马志虎同志任锦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梁 超同志任锦屏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朱 伟同志任黄寨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主任(所长、站长);
王 凯同志任黄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
党旭东同志任木林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副主任。
崇信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