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县政府决定:

吴  奎同志兼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寇芳军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龙泉宾馆经理(试用期一年);

杜友坤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春英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晓刚同志任县财政局柏树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忠平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局新窑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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