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班文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6年4月5日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班文魁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县公安局锦屏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

张双宣同志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虎胜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东同志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杨建文同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红艳同志县城调队队长(副科)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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