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6年4月5日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班文魁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县公安局锦屏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
张双宣同志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虎胜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东同志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杨建文同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红艳同志县城调队队长(副科)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6年4月5日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班文魁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县公安局锦屏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
张双宣同志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虎胜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东同志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杨建文同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红艳同志县城调队队长(副科)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