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任新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5年12月7日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新林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小林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浩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李迎春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宏强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免去木林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黄立荣同志任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县环保局新窑分局局长职务;

吕小平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免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 祺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龙泉寺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崔银奎同志任县龙泉寺景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文体广电局文体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海燕同志任县农调队队长;

关宏峰同志兼任锦屏街道监察室主任;

李 强同志兼任木林乡监察室主任;

杨红生同志兼任铜城工业园区监察室主任,免去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姚崇钧同志县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嘉炯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忠平同志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 强同志锦屏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田 力同志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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