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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5年12月7日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新林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小林同志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浩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李迎春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宏强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免去木林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黄立荣同志任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县环保局新窑分局局长职务; 吕小平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免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 祺同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龙泉寺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崔银奎同志任县龙泉寺景区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文体广电局文体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海燕同志任县农调队队长; 关宏峰同志兼任锦屏街道监察室主任; 李 强同志兼任木林乡监察室主任; 杨红生同志兼任铜城工业园区监察室主任,免去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姚崇钧同志县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嘉炯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忠平同志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 强同志锦屏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田 力同志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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