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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5年4月30日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梁宏兴同志兼任县水保工程建设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关双虎同志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 王 娜同志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朱 伟同志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黄博华同志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忠虎同志任县草原监理站站长(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仲雄同志任县新窑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信宏伟同志任锦屏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马 腾同志任黄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仲科同志任县司法局新窑司法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免去: 牛永锋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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