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梁宏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5年4月30日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梁宏兴同志兼任县水保工程建设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关双虎同志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

王 娜同志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朱 伟同志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黄博华同志任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忠虎同志任县草原监理站站长(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张仲雄同志任县新窑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信宏伟同志任锦屏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马 腾同志任黄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仲科同志任县司法局新窑司法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免去:

牛永锋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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