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肖靖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2013年12月20日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肖靖同志兼任柏树乡监察室主任。

免去:

路喜龙同志新窑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屈鹏飞同志柏树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高嘉波同志锦屏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永刚同志新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岩松同志木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齐军科同志木林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梁宗瑛同志县司法局柏树司法所所长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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