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魏建宁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项目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 源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成业同志任县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德贤同志任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 奎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青云同志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李文清同志县水土保持局局长职务;
张 宇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龙泉宾馆经理职务;
高奎荣同志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