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窑、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2016年5月25日县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海鹏同志任新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新窑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 强同志任木林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木林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何少华同志任黄花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王 涛同志任新窑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王新正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朱晓云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仲瑜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办公室主任(副科)职务;
文 涛同志任锦屏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章 冰同志任锦屏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永霞同志任新窑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勰钰同志任新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梁志峰同志任柏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袁 野同志任新窑工业园区社会事务科科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马志虎同志任新窑工业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白 飞同志任柏树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王永军同志任县司法局柏树司法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杜红军同志任黄寨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朱录平同志任黄寨乡财政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路九玲同志任黄寨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郭舜瑾同志任新窑工业园区综合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孙 皓同志任黄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谭建华同志任黄花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薛德举同志任县司法局木林司法所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任 洁同志任木林乡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李祥玉同志任铜城工业园区管委会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王成贵同志任黄寨乡副主任科员。
崇信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