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路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崇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路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年1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十)之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张拴会县长的提议,2016年1月29日崇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路宽同志为崇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崇生同志为崇信县教育局局长。

 

免去:

吴黎昕同志崇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于炳林同志崇信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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