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路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年1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十)之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张拴会县长的提议,2016年1月29日崇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路宽同志为崇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崇生同志为崇信县教育局局长。
免去:
吴黎昕同志崇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于炳林同志崇信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崇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路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年1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十)之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张拴会县长的提议,2016年1月29日崇信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路宽同志为崇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崇生同志为崇信县教育局局长。
免去:
吴黎昕同志崇信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于炳林同志崇信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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