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青年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根据《平凉市青年就业见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选拔青年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需求
经县消防大队申请,人社局审核,计划选拔见习青年15人。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1.2019年6月1日前具有崇信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2001年6月30日之前,1995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男性;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勤奋敬业,现实表现好,身体健康;
5.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消防员、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消防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特殊技能(游泳、持B照及以上驾照驾驶员、财务、摄影)等专业人员。
三、选拔办法
采取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见习人选,具体办法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 6122119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12个月,见习期间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就业见习补贴1000元,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1500元,按规定享受高危行业补助50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有关要求
1.有见习意向的社会青年,由本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见习单位县消防队报名,由见习单位在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中进行双向选择。见习人选确定后,见习单位将《平凉市就业见习资格审批表》、《平凉市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县人社局复核,同意后由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平凉市就业见习协议》。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能再次参加见习。
2.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基本生活费。县人社局按季度拨付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3.见习期满后,鼓励见习单位继续留用。见习单位未留用的,见习协议自行解除,见习人员自主择业。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 信 县 消 防 大 队
2019年6月18日
